癌症,是生命不能承受之病,也是“美麗中國”建設中不能承受之癌。日益增加的癌症發病率和不斷攀升的死亡率,既是生活方式變遷使然,更是社會發展過程中無視環境保護所致。
《2012中國腫瘤登記年報》日前對外發布。年報指出,中國每年新發癌症病例約350萬,因癌症死亡約250萬﹔全國每6分鐘就有1人被確診為癌症,每天有8550人成為癌症患者,每7到8人中就有1人死於癌症。未來10年,中國的癌症發病率與死亡率仍將繼續攀升。
一連串冰冷的數字背后,是中國“癌症村”不斷增加的殘酷現實。在地方GDP與環境污染博弈的進程中,癌症的話題由來已久。早在2009年,有媒體就以《中國百處致癌危地》為封面,講述了我國百處致癌危地﹔同年,有論文研究指出有197個癌症村記錄了村名或得已確認。2013年2月,一份基於調查材料、由公益人士制作的“中國癌症村地圖”在互聯網上被關注,村子數量被認為超過200個。
與大城市多因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所致的“富癌”不同,“癌症村”多是以環境換取經濟發展模式下的犧牲品。在已知的“癌症村”中,鄉村被有毒化學品污染無疑是共性。如:河北滄縣小朱庄水苯胺超標70多倍,河南沈丘縣黃孟營村癌症源於沙颍河上游工業、生活污水任意排放所造成的嚴重水污染,江西余干縣新生鄉飲用水含汞量超標3倍以上……在“重經濟,輕環境”發展思路下,不少地區飽受環境污染之痛——空氣嚴重污染、飲用水成“致命水”。
求解癌症村困境,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探索貧困地區可持續發展模式亟不可待。“富癌”與“窮癌”之間,本身也是地區發展不平衡、貧富差異的縮影。社會發展進程中,不少地區經濟發展起來后,逐漸調整城市產業結構,調整重工業,向城市周邊轉移污染企業。而經濟欠發達地區,地方政府為振興當地經濟,實現GDP快速增長,飢不擇食,大量引進、接收重污染的工業,將地方經濟發展凌駕於民眾的健康和生命之上。當GDP增長成為一些地方單純的追求目標,當經濟發展迷失在環境保護的固有倫理之外,出現諸如“紅豆局長”為經濟利益進行自我辯護的地方官員也就不足為奇了。
畸形的經濟發展模式之外,無人擔責也是當前“癌症村”求解的困境之一。導致出現“癌症村”的表面上是排放污染的企業,實際卻是地方政府。但官員政績考核體系和官員環保問責體系的不完善,導致很少有地方官員因環境污染被真正問責,也很少有地方政府為因污染造成的“癌症村”負責。建立完善的官員環保問責體系,將環境管理中的失職瀆職等行為納入追責范圍,實現環保問責的“日常化”,是求解“癌症村”困境的必要環節之一。
此外,還可借鑒國外環境治理經驗,建立完善的環境保護公益訴訟制度。國外一些國家,如美國、加拿大、德國、澳大利亞、日本,目前已在環保領域建立了完善公益訴訟制度,借助民間環保公益訴訟力量,對損害環境公益的行為提起訴訟。這可以更好地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
黨的十八大報告中首次把“美麗中國”作為執政追求目標之一,提出“給自然留下更多修復空間,給農業留下更多良田,給子孫后代留下藍天、地綠、水淨的美好家園”。高發的癌症發病率、日益增加的“癌症村”,顯然已經敲響了環境保護的警鐘。若不拿出合理的抗癌國家戰略,若不下定決心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不斷涌現的“癌症村”不僅將導致公共衛生危機,也將嚴重滯遲“美麗中國”的早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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