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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調控不能總是扔“靴子”

趙  曉
2013年04月03日09:16   來源:人民網-人民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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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樓市調控加碼的“靴子”又咣當一聲落地了。站在“風口浪尖”的“新國五條”再次引發了大家的熱議。大家熱議的焦點主要有兩個:一是以往的調控一次次淪為“空調”,這次的調控就能有好的表現嗎?二是嚴征二手房交易個人所得稅,到底會抑制房價呢,還是會助漲房價呢?

之所以大家這麼關心這兩個問題的答案,是源於一直以來我們的習慣性思維,即:房價跳漲一露頭,就應該用“靴子”砸它一下,而房價平穩時,則可以隨它去。我們的房地產調控政策總是太著眼於眼前,而忽視了立足於長遠。雖然從2005年3月開始,政府就提出要“高度重視穩定住房價格”,但是十年的調控歷史已經顯示了一個清晰的調控脈絡,那就是:CPI走高,經濟過熱,調控政策就加碼,而一旦經濟下滑,“保增長”就跑到了“穩房價”的前面,調控措施就成了擺設。最典型的就是2008年,上半年還在調控房價過快上漲,下半年就變成了“救房市”以“救經濟”。2011年和2012年初各地在放鬆調控上私下搞小動作,其背景也與經濟下滑有關,其目的亦是保增長。說到底,政府其實一直把房地產調控當做短期的相機抉擇的經濟調控手段,而不是一項長期的制度性經濟和社會政策。

樓下太吵,就扔隻“靴子”並叫喊一聲“別吵啦”,過段時間再吵,再扔隻“靴子”。如此反復,時間一長,大家就習慣了。這樣一來,房地產調控的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簡言之,我國房地產調控需要盡快建立長效的制度性框架。這個框架應包含六方面:一是重新梳理中央和地方的事權與財權關系,建立完備的地方稅體系,讓地方財政更多地依賴於存量房產而不是增量房產﹔二是給地方財政預算施加民主監督的硬約束,抑制地方財政支出的無限制膨脹,支出不減,增收沖動難抑﹔三是改善收入分配結構,減少貧富差距﹔四是盡快建立完善的房產稅差別化征收體系,保障合理性住房需求的同時,給投資性和投機性購房者施加“懲罰性”成本,目前上海和重慶試點的“象征性”房產稅政策肯定不行﹔五是構建商品房、限價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多層次的住房保障體系﹔六是重建土地制度,打破政府一手壟斷土地的市場格局。而在這個制度性框架中,房產稅是最重要且不可缺失的一環。

當然,這一市場機制的建立絕非朝夕之功,而是要做好長期的打算。在長效機制完全建立之前,為給制定政策騰挪時間和空間,增加土地供應、限購、限貸等臨時性調控措施也必不可少。關鍵的是,十年九調控,我們在上述的長效機制上有什麼作為呢?即使有,也是步伐太小。不能老是猶豫不決,瞻前顧后,雷聲大雨點小,沒有第一步,哪來最后的完美。邊走邊改,自然就會水到渠成。

(作者為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博導)

(責編:方蕊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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