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常住人口,“為人們自由遷徙、安居樂業創造公平的制度環境”。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召開的首次提案辦理協商會上,公安部表示將建立實施居住証制度,使長期在城市並連續居住、參加社會保險的流動人口公平公正有序落戶。
流動人口的有序“農轉非”,表明以身份標簽為主要功能的戶籍藩籬的逐步拆解,對於渴盼融入城市、期盼公平待遇的農民工而言,無疑是一個極大的利好和福音,也是邁向消除城鄉差別、實現城鄉一體化和諧目標的可喜進步。
不過,允許流動人口在長期工作地落戶,統一實施居住証制度,只是隱去了農民工身份上的歧視性標簽,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農轉非”,還需剝離賦予戶籍制度的福利分配功能,完善一視同仁、同城同福利的公平制度。比如,解決農民工的就業、住房、醫保、養老及子女的就學、高考等保障問題。這才是人們詬病舊有戶籍制度弊端的焦點,也是農民工迫切需要排解的后顧之憂。
事實上,隨著就業格局的日益多元化和大量農民工的進城務工,“戶籍”概念早已徒有“符號”意義。打破戶籍限制的關鍵不是名稱的變更,而是農民工的權益保障和對公共資源的享有,而這正是戶籍制度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敏感點。基於此,公安部明確表示,將配合有關部門推進與戶籍制度改革相關的土地管理、社會保障、教育管理、醫療衛生等重點領域改革。
其實,居住証制度作為抹平戶籍鴻溝的改革舉措,早已在一些地方有過嘗試。從2010年5月1日開始,廣州市公安局就開始在全市范圍內統一更換廣州居民戶口簿,逐步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劃分,統一登記為“廣州市居民戶口”。而據公安部官員介紹,從 2010年至 2012年,全國共辦理 2500多萬人的“農轉非”。由此看來,二元戶籍並非難以逾越的鴻溝,而在流動人口落戶城市后的權益落地才是問題的症結。認真總結這些地方的實踐經驗,或將有助於公民自由遷徙和城鄉一體化的健康推進。
當然,隨著大批城市流動人口逐步變為城市常住人口,城市的承載量和容納度勢必面臨考驗,這就需要政府對城市規模布局、城市資源優化、城市功能完善等諸多方面,作出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決策,以應對新形勢帶來的新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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