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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時報:個稅起征點之外的思考

張楓逸
2013年03月25日09:34   來源: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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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去年在全國“兩會”上呼吁向富人加稅,放窮人一馬之后,全國政協委員、企業家甘連舫今年又在全國政協會議分組討論時繼續呼吁,提高個稅起征點,增加中等收入群體購買力。同組的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宋蘭現場回應,將個稅起征點提高到3000元已經讓納稅人從9000萬人減少到 3000萬人,繼續提高起征點沒可能。

適當提高個稅起征點可以增加公民可支配收入,拉動內需增長,但這種提高並非越高越好。當超過一定的標准后,受益人群會迅速減少,逐漸演變為給富人群體減稅,違背了調節收入分配的初衷。同時,起征點過高,覆蓋面過窄,很容易造成國家財政流失,從而影響民生保障。因此,個稅起征點不能盲目提高,必須科學合理地調研論証,尋找最佳平衡點。

當然,隨著財政實力的增強,國家有必要也有能力讓利於民。不過,減輕納稅負擔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正如宋蘭副局長所言,“關於稅制改革問題不能分割單列,應該統籌考慮”。事實上,與起征點相比,現行稅收體制中有更值得關注和解決的問題。

比如,按照家庭征稅。必須看到,貧富差距在很大程度上並非來自個人收入,而是來自家庭收入。讓家庭負擔重的人少交稅,讓家庭負擔輕的人多交稅,以確保低收入家庭生活必需品開支,這才是讓窮人活得體面有尊嚴的制度安排,也更符合稅收的公正透明原則。相比按個人納稅,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稅的稅制更人性化,可以充分考慮一個家庭的實際支出情況,公平地衡量納稅人的納稅能力,有助於發揮個稅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的作用。

還比如,消除重復計稅。前些年,單位發給員工的月餅被征收“月餅稅”一度引發爭議。質疑的焦點就在於月餅價格中已經包含了 17%的增值稅以及一定的營業稅,這部分被轉嫁的稅款卻又被當做員工的收入進行重復征稅。中國政法大學財稅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指出,既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又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復合稅制,在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縮小貧富差距方面的作用有限,並帶來了隱性稅收、重復繳稅的問題。如果減低或取消商品流轉稅,能夠有效降低企業負擔,增加員工稅前收入,同時推動物價下降,減輕民生成本。

再比如,監管隱性收入。清華大學教授李稻葵研究稅收領域后得出結論,在制度頂層設計有缺陷的情況下,拿死錢的普通工薪族被一網打盡,而有各種“活錢”收入的人則逍遙自在,有各種手段避稅。相比發達國家稅務機關有自己的信息情報系統,能分門別類掌握重點人群的收入,我國稅收征管手段落后、信息不對稱,導致高收入逃稅的現象卻十分嚴重。2009年,全國僅有近269萬高收入者自覺進行了納稅申報,共繳納稅款 1384億元,隻佔個稅收入總額的35%左右。當下,亟待改變這種劫貧濟富的“逆向調節”,建立嚴密的監控網絡和信息共享機制,讓灰色收入陽光起來。

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呼聲固然有感性因素,卻也反映了稅收減負和公平負擔的民意期待。有關部門除了直言“沒可能”,還需對於“有可能”的地方多動些腦筋,推動稅制改革,回應公眾的合理訴求。

(責編:方蕊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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