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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要給民辦教育更多制度支持

姜朝暉
2013年03月13日09:27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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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兩會,民辦教育受到了眾多代表委員的關注。由於本次政府工作報告並未專門提及民辦教育,全國政協委員俞敏洪、秦和、楊文,全國人大代表李光宇等建議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增加民辦教育的相關表述。對此,教育部部長袁貴仁說:“我贊同把民辦教育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中,民辦學校越多,政府越高興。”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辦教育迅速恢復和發展,辦學條件不斷改善,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不斷提高,逐步覆蓋了從基礎教育到高等教育、從非學歷教育到學歷教育、從普通教育到職業教育的廣闊領域。民辦教育已經成為我國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要生長點,對於緩解政府財政壓力、增加就業機會的意義也不言而喻,正如袁貴仁所言,“學前教育近50%在民辦,高等教育20%在民辦,民辦教育功不可沒。”

但需要指出的是,我國民辦教育發展並不容樂觀,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發展相對緩慢,缺乏能起示范作用的優質學校﹔二是監管缺失,各種亂象時有出現。筆者認為,要破解這兩方面的難題,關鍵在政府。政府應正視民辦教育的存在和問題,主動加強對民辦教育的扶持和規范力度,讓民辦教育發揮更積極有效的作用。

在扶持方面,政府需要加強和完善民辦教育獎勵措施。“辦一個公辦學校的錢可以獎勵10個好的民辦學校”,希望這樣的獎勵惠及更多民辦學校,真正促進民辦教育春天的到來。相對於經費上的獎勵,制度建設上的支持和服務則更為迫切。當前,一些重點、難點問題制約著民辦教育健康發展,如法人屬性、產權歸屬、學校權利、教師權益、會計制度、營利與非營利、合理回報、優惠政策、市場監管、政府服務等,解決這些問題應是政府扶持的重點所在。

在規范和監管方面,政府需要在民辦教育的准入資格、日常管理、教學過程、招生就業、文憑評定等各個環節進行規范和監督,明確監管主體,實行部門責任制。堅決杜絕平時疏於管理,出事之后撤職、關閉了事的被動應對方式。

扶持和規范是一個硬幣的兩面,扶持有力度,規范和監督才有強度。民辦學校的相對弱勢,已經是教育公平不容忽視的障礙。各級政府部門應加大對民辦教育的扶持力度,努力打造各階段民辦教育的示范學校,推動民辦教育體制機制創新、走內涵式發展道路,就是為人民群眾提供高質量、多樣化、選擇性的教育服務。

(責編:方蕊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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