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提出《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進一步強調了新形勢下改進工作作風與保持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的重要性。重視作風建設是我黨的優良傳統,《八項規定》為全黨樹立了“一面旗幟”,對指導廣大黨員干部學習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這些年,我區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按照中央、自治區黨委的要求,求真務實,真抓實干,作風有了明顯改善,有力地促進了各項事業的發展。但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鋪張浪費、作風飄浮,對群眾願望不上心、對群眾生活不關心、對群眾疾苦不動心,以及方法簡單、作風粗暴、與民爭利、侵害群眾利益等現象在一些單位時有所現,群眾反映強烈。這些問題不解決,將敗壞黨風,損害黨員干部的形象,影響黨組織的戰斗力。
改作風,一陣子易,一輩子難﹔善始易,善終難。作風問題年年講,年年都是老問題。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作風建設具有長期性、反復性、漸進性等特點,稍一鬆懈就可能前功盡棄。克服不良作風的頑症,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並且隨時都有反彈的可能。作風建設隻有起點,沒有終點﹔隻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
好作風的形成是一個內化於心、外化於形的過程,需要廣大黨員干部日積月累的培育,更需要領導干部率先垂范。
要“學”出好的作風來。隻有深入學習中央關於新形勢下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學習領會規定精神、明確規定要求,深刻認識改進作風的必要性緊迫性,才會內化成我們想事辦事的自覺意識,又進一步外化為自覺執行的習慣。
要“帶”出好的作風來。各級黨委和領導干部必須當好轉變作風的表率、執行規定的先鋒,通過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自上而下逐級形成榜樣,發揮好表率作用。
要“選”出好的作風來。堅持用好的作風選作風好的人,把規定執行好不好、自身作風硬不硬作為干部考評和單位考核的一條重要原則,堅決杜絕干部“帶病提拔”等問題,培養和造就大批作風好、要求嚴、群眾贊的干部。
要“治”出好的作風來。要追加對各級領導違規行為的責任追究條款,通過精細化、具體化堵住規避制約、變通執行的漏洞,讓規定無懈可擊、無空可鑽。
要“督”出好的作風來。執行規定不能僅依靠個人自覺,還必須加強監督。依據規定定期展開檢查,逐條逐項進行自查自糾,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切實找准問題和差距。
要“管”出好的作風來。要發揮好制度機制的作用,建立完善融導向、激勵、約束、監督於一體的作風建設機制,完善和用好領導問責和巡視等制度,落實黨委書記抓作風建設的第一責任,確保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時刻處於制度機制約束之中。
潮平兩岸闊,風正一帆懸。從黨的十八大的清新會風到中央政治局《八項規定》,在全黨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帶動效應,帶來令人鼓舞的新風尚新變化新氣象。隻要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始終重視和加強作風建設,就一定能夠形成強大力量,推進新疆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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