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蘇南通市行政中心大院工作的董女士簽收一份特快專遞時發現,這件裝著一份普通會議通知的快遞,竟是同在一個大院裡辦公的另一部門花費20元寄來的。記者調查發現,在一個機關大院工作,靠郵政速遞文件和通知的情況不在少數。(2月5日《新華日報》)
在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的嚴厲要求下,車輪下的腐敗、舌尖上的腐敗成為治理的重點。像“大院快遞”這樣隱性且金額不大的浪費卻很容易被忽視。然而“小洞不補、大洞難修”,從細節做起,厲行節約應成為我們每個人的自覺。
對於“大院快遞”,經費上的浪費只是表象,行政效率低下,作風懶散才是根本。同一個大院送份通知,兩幢樓之間跑一趟不過幾分鐘的時間,通過快遞第二天才到,造成的時間浪費是無法衡量的。
問題還不止於此。一個普通會議,一定得印發紙質通知嗎?為什麼不能電話通知呢?還有紙質文件的印發,如果只是常規不涉密,為何不能採取電子文件的方式呢?
治理“大院快遞”式隱性浪費,是反對浪費的應有之義。隻有像治理公款吃喝之類的“顯性浪費”一樣雷厲風行,隱性浪費才不會有存在的空間,厲行節約才會蔚然成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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