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22日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據1月23日《人民日報》)
應該說,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必須高度重視制度建設。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是黨的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反腐倡廉建設全局性、基礎性工作。隻有將制度建設貫穿於反腐倡廉各項具體工作之中,用制度規范各級領導干部的從政行為,逐步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權力運行和制約監督機制,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才能不斷鞏固和深化反腐倡廉工作成效。
這些年來,各級黨組織一直高度重視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堅持一手抓教育和懲治,一手抓制度建設和體制機制創新,把權力運行置於陽光之下,對於減少腐敗滋生的土壤、壓縮腐敗的藏身空間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不可否認,我們的制度建設與反腐倡廉形勢發展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一些領域還存在制度缺位、制度滯后的問題,有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有的缺乏系統配套,有的執行沒有完全到位,制度建設的任務還很繁重。這些年發生的一些腐敗案件,反映出反腐倡廉制度還不夠健全,還存在漏洞和缺陷。凡是腐敗案件無一不是制度缺失、執行不力的結果。
正因如此,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制度建設,下決心、下氣力解決好制度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努力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最大限度減少體制障礙和制度漏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規范化水平。要加快建立健全一套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和監督機制,建立和完善黨內情況通報制度、黨內情況反映制度、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黨內民主決策制度以及落實重大決策報告制度,建立健全決策失誤糾錯改正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積極推進黨務公開,健全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及時公布黨內信息,暢通黨內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創新公開形式,擴大公開范圍。要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對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安排使用,必須經過集體討論做出決定。
反腐倡廉,監督是關鍵,制度是根本。鄧小平同志曾經深刻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各級黨組織要以創新的思路、務實的舉措、有效的方法來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做到令行禁止、違者必究,堅決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為因素、縮小個人權力,最大限度地防止以權謀私和權錢交易,使之成為廣大黨員干部保持清正廉潔的“保護傘”、遠離腐化墮落的“防火牆”,以反腐倡廉的實際成效來維護保証我們黨和政權肌體的高度純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