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22日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反腐倡廉建設,必須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據1月23日《人民日報》)
什麼是特權?顧名思義,就是法律、制度規定之外的特殊的權利,是一般人不能享有的權利。特權的存在,無疑與公平、正義的要求相對立,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權力本質不相符。特別是當利用公共權力謀取不正當利益,也就是說公共權力變成了特權時,就會滋生腐敗。這是不爭的事實。因此,反腐敗必須先反特權。
正因如此,毛澤東同志早就告誡全黨要保持黨的優良作風,黨的領導干部要以認真平等的態度對待干部和群眾,並指出:“人們的工作有所不同,職務有所不同,但是任何人不論官有多大,在人民中間都要以一個普通勞動者的姿態出現。決不許可擺架子。一定要打掉官氣。”鄧小平同志也曾痛陳了黨內特權現象存在的危害,他說:“有些干部,不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權,特權化,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損害黨的威信,如不堅決改正,勢必使我們的干部隊伍發生腐化。”他指出:“搞特權,就是封建主義殘余影響尚未肅清的表現。”
特別是在我們的黨章中更是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然而,現實生活中,大大小小不同形式的“特權”仍然存在,如有的領導干部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高消費娛樂,乘坐超標車、豪華裝修辦公室等等。這種“特權”不僅浪費國家大量資財,更敗壞了黨風政風,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損害了黨群干群關系,在人民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
所以,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強調,共產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這個問題不僅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而且是涉及黨和國家能不能永葆生機活力的大問題。要採取得力措施,堅決反對和克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
那麼,如何“堅決反對和克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呢?筆者認為,關鍵還在於增強全黨制度意識,筑牢遵紀守法思想基礎,把制度轉化為黨員干部的行為准則、自覺行動。在黨員干部中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的意識,教育引導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學習制度、嚴格執行制度、自覺維護制度。
更為重要的是,必須堅持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隨意變通、惡意規避等嚴重破壞制度的“特權”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隻要觸犯了制度,都必須依紀依法處理,絕不能姑息遷就。越是領導干部違反制度,越是要依紀依法從嚴處理、旗幟鮮明。這樣才有可能通過遏制特權的滋生蔓延,取得反腐敗斗爭的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