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陳錫誠“非典型”,是因為他貪污受賄的數額不大。他有能力,是專家型人才,曾經作出過不小的貢獻。只是在升遷無望后心理失衡走上了犯罪道路。由此可見,當前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廉潔教育的重要性。(據12月11日《檢察日報》)
以上提到的這位陳錫誠,案發前系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根據有關媒體的公開報道:“陳錫誠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公款6.98萬元,索取和非法收受人民幣90萬元、港幣2萬元。被法院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貪官落馬,受到應有懲罰,本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但是,陳錫誠案件卻有其獨特之處。說是獨特,完全在於陳錫誠是一名“非典型貪官”。出生根正苗紅,靠著自己的努力和組織的培養,在很年輕的時候就走上了較高級別的領導崗位,並且工作積極有為,得到組織的信任和同事的認可,沒有生活作風的問題,待人和藹,生活簡朴,也不喜歡吃吃喝喝、燈紅酒綠、迎來送往,這樣的人居然能夠成為貪官,確實讓人匪夷所思。但不可能的變成了可能,陳錫誠最終墮落為腐敗分子,發人深思,給人警醒。
“陳錫誠想干出點兒政績再進一步,但他卻在副廳長的位置上一干就是15年。其間,雲南省建設廳先后換了四任廳長,但他始終原地踏步,這與此前的青雲直上形成了強烈反差。”。“很郁悶。想找點兒事情做,麻痺一下自己。”這就是陳錫誠最終墮落的根本原因。
誠然,陳錫誠工作能力強,做出了一些成績,但是,沒有被提拔就能夠成為自身貪腐的理由?這就涉及到作為領導干部的心態問題,值得廣大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認真思考。當官是為什麼、當官應該怎麼做,各級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要首先想清楚,從思想上“通”很關鍵。
有的人想要做官,是為了真正做出一些事情,為老百姓服好務﹔有的人想要做官,是為了升官發財﹔有的人想做官,是為了滿足自己精神上的追求,期望實現自己的價值。陳錫誠最開始的時候就屬於第三種類型,這本無可厚非。但是,陳錫誠的思想不純粹。這樣的人,一旦在工作中和事業上遇到困難和挫折,馬上就會灰心喪氣,心灰意冷,甚至走入歧途,說到底還是為了自己,把權力看成是實現個人價值的工具,這種所謂的價值不僅僅只是涉及到金錢,還有個人的虛榮心問題。
還是一個價值觀和權力觀的問題。中國共產黨是中國最廣大人民利益的代表,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黨的性質和黨的根本宗旨決定了黨員干部的公仆性質。既然身為人民公仆,就該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除此之外,別無其他。為人民服務,就得心胸坦蕩,黨和人民已經給予一定福利待遇,不該有過多的奢望。將做官看作是謀財之道或者是滿足自己虛榮心的途徑,都是十分錯誤的,各級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應該有個清晰的認識。“非典型貪官”落馬給出的警示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