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1月11日《齊魯晚報》報道,有媒體調查發現,81.3%受眾認為排在中國未來十年最需解決問題首位的是“貧富差距拉大”。“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浮出水面,也是與民意期待的互動。
貧富差距原因多方面。如由於城鄉差別、地區的差別、行業的差別等諸多因素,導致“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隨著經濟的持續增長,更因為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尚未建立起來,貧富差距逐漸拉大,這些在時而出現的新聞中能夠發現,社會的“痛感”也在隨之累加,增加收入成了受訪者的首選。
調查顯示8成受眾稱未來10年貧富差距最需解決,其實反映的就是一種民眾的最朴實的“幸福訴求”。這是很實在的“訴求”——如果沒有“經濟基礎”上的幸福,沒有在“經濟基礎”上“看得見、摸得著”的幸福,那麼,追問多少次也無法得到一個滿意的“答案”。因為,幸福需要的首先是具體的需求滿足,具體的幸福感存在,具體的幸福內容,也隻有這些,才能夠構成作為一個幸福“包子”的“餡”。
幸福,是可以量化的。《小康》雜志和清華大學媒介調查研究室近日聯合發布“2011-2012中國幸福小康指數”,調查顯示,收入依然是最影響公眾幸福感的因素,健康和婚姻位居其次,“提高工資水平”成為提升公眾幸福感最有效的方式。
每一個人的勞動必須更加體面,必須得到更充分的尊重。然而,在經濟基礎上,我們首先就看到了分配不公的存在,就看到了人為造成了“分配巨差”。據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日前發布的2011年《中國薪酬發展報告》,透露我國部分行業工資過高導致拉大收入差距,尤其是部分企業高管收入增長偏快,水平過高。部分行業企業高管年薪已經上千萬元,2007年時平安公司總經理年薪即為6616萬元,是當年全國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751倍,相當於農民工平均工資的4553倍——如此的“差距”之下,誰幸福,誰不幸福,不是一目了然之事?也就是說,同樣的是勞動的付出,同樣的艱辛程度的付出,甚至是后者更為艱辛,卻得不到勞動的體面與勞動的尊重。
“貧富差距最需解決”是民眾“幸福訴求”,映襯出來的是民眾最為純朴與最為真摯的希望:希望自己的勞動收入更多一些,希望自己的工資分配得到的公平陽光更多一些,希望自己的勞動是如此的體面與受到尊重。“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浮出了水面,民意期待是這樣的洶涌如潮,那麼,就讓努力的改革,有力的措施使幸福的陽光及時與溫暖的來得更多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