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不管什麼工作都要突出亮點,一個單位、一個地區工作如果沒有亮點,沒有特色,就會難以引起關注。領導干部在下基層活動中,當然希望能夠發現基層的亮點,也希望自己在下基層工作中做出亮點,但下基層可不能隻抓亮點。
基層是黨的理論創新與實踐創新的源頭活水,要以基層的亮點經驗帶動各項工作的整體推進,平衡發展。推進基層組織建設年工作就強調各級領導力量要下到基層,抓具體、抓實在、抓到底。從某種意義上講,能不能結合自身實際,抓住重點、呈現亮點,以特色鮮明、務實管用的載體帶動和促進基層組織建設年工作的整體推進,直接影響和制約著基層組織建設的效果。因此,基層組織建設年不能把心思都放在抓亮點、創特色上,而是要通過抓典型、抓示范,真正實現以點帶面。
下基層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勞永逸,一兩個亮點不可能“吃遍天”。所以,下基層不能隻追求“顯性政績”,光把精力和心思用在“拳頭”項目上。如果為下基層而下基層,為“求新”而“創新”,以單項工作突破代替全面工作落實、用特色工作“撐門面”,勢必助長干部“討巧之風”、“懸浮之風”。無論組織還是個人,下基層都需要心血、精力和智慧的投入,需要從量變到質變的積累,需要“功成不必在我任期”的堅守。要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堅持黨的一切工作體現人民的意志、利益和要求,要以“抓落實、全覆蓋、求實效、受歡迎”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一句句“掏心窩”的實話、一件件“解民憂”的實事,才能真真實實地解決基層組織建設面臨和存在著的一些實際問題。
下基層要做出實實在在的成績,領導干部還要轉作風,下基層要少點官氣、多點民氣,少點批評指責、多點呵護關懷。下基層的成績不能僅是亮點工作的突出、亮點工程的裝潢,而應是日常工作的責任是否到位,群眾評價是否滿意,這樣下基層工作才能做到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