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上午,青島浮山后一名九旬老太不慎在路邊摔傷,被好心人及時救起后,老人執意要拿出身上僅有的100多元錢感謝好心人,被婉言拒絕。(據11月2日《齊魯晚報》)
很顯然,好心人出自一個本能的舉動,婉言拒絕老太的謝意。在好心人眼裡,將摔倒的老太扶起沒有什麼,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人本的回歸。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碰到不順利的事,或者遇到了困難與麻煩,所以需要幫助﹔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可能會年老的,所以走路不小心摔倒了,需要人幫助。而好心人的舉動,讓人多了些欣慰。
然而,91歲的老太執意要感謝好心人。又讓人多了些感慨。本來老太被好心人扶起,感謝好心人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人之常情。可老太執意要拿身上僅有的100元錢感謝好心人,可見這樣的感謝方式,讓人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滋味。幫助他人,救助他人,本來是我們這個社會大力提倡和頌揚的,怎麼老太要用這種方式感謝呢?100元錢比生命還重要?
看來,媒體曾經報道的老人在菜市場附近摔倒后,眾人只是圍觀,而不敢上前扶起,或者江蘇的大客車司機,路遇一老太被車撞后救起老人,先前被指為肇事者,后因車上有監視錄像,才還以大客車司機的救人真相等,在一定范圍內“揮之不去”。尤其是,“剪不斷、理還亂,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的,發生於今年2月份,在河南鄭州的自稱“好心幫助摔倒的老太太,反被冤枉”的事件,至今還沒有一個圓滿的結局,不免讓人又多了層“心思”。
為此,有的地方,對於“見義勇為”設立專項獎,其獎勵額度還不小。毫無疑問,這樣做有利於推動,維護正義和樹立良好的社會道德風尚。社會需要好心人,需要熱心腸,需要婉言拒絕老太的執意感謝方式,需要老太的感謝之情,而不是老太執意拿錢的感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