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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020年7月13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2020年07月17日08:52    来源:黑龙江日报

原标题:中共黑龙江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加强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高度的制度自信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深刻领会重大意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科学回答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成果,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行动纲领,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理解把握推进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重要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制度自信,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黑龙江落地生根。

(二)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形成符合中央要求、体现时代特征、切合龙江实际、顺应群众期待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更好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责任、推动“六个强省”建设、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保证。

(三)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治理能力更加有效;到二○三五年,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提供制度支撑和治理保障。

二、围绕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

(一)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推动广大党员尊崇党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恪守党的性质和宗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人民、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制度,夯实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持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完善常态化检视制度,健全整改长效机制,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二)坚决贯彻“两个维护”的各项制度。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我省的具体措施,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督查问责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令行禁止。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健全党的政治建设重点任务督查落实制度,健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的查处通报、警示教育机制。

(三)严格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制度。

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落实党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方面。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充分发挥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

(四)努力践行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坚持人民至上,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全部工作之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新时代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民团体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五)不断完善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强化决策执行、评估、监督。建立健全推动解放思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破解制约发展的“四个短板”、“三偏”问题。加强农村、国有企业、机关、高校党的建设,创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兴业态和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完善教育培养制度,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八种本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六)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紧扣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立健全包括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在内的完整组织制度体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我省的具体措施,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健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体推进联动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和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文风会风,建立和落实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坚持政治生态考核制度化常态化,完善考核指标,创新考核办法,狠抓问题整改。

三、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省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健全人大代表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适当增加基层代表数量。完善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双联系”制度。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健全专门委员会各项制度,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二)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设,完善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健全向地方党委提出意见建议的“直通车”制度。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健全专门委员会各项制度和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完善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加快构建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推动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完善协商成果采纳和反馈机制,健全协商议政评价体系和办法。

(三)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完善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新形势下党外知识分子、留学归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统筹做好港澳、对台和侨务工作。创新开展参事文史工作。加强社会主义学院建设。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构建网络统战工作新机制。

(四)深入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保障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坚持不懈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宣传教育,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健全援疆援藏工作机制。

(五)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健全村民、居民监督机制,保证人民依法参与经济社会治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

(一)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完善各项法规制度同宪法法律的衔接协调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健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机制,坚持宪法宣誓制度,弘扬宪法精神,确保国家权力在宪法轨道上行使。

(二)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立法工作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完善人大在地方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体制机制,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推动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发挥立法在地方治理中的优势和独特作用。健全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听证、协商、审议等制度,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支持和指导设区市用好地方立法权。

(三)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建立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的工作机制,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稳定。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新型司法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司法绩效综合评价体系,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深化公安体制改革,完善现代警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审务、检务、警务公开制度,构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纪惩戒机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联合执法、数字执法等机制。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性执法等行为的追责力度,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监督网络平台。

(五)强化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氛围。加强人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有效开展执法检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制度。

五、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健全优化协同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地方行政体制,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建立政府部门间协同配合、流程衔接、信息共享、高效运转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执行实施、评价、问责和改进机制。健全重大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推动各级各类规划协调衔接、政策协同、有效实施。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便利化、标准化、智能化。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科学合理调整行政区划,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二)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体制机制。认真贯彻国务院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健全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审批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完善落实领导干部走流程制度,深入推进“网上办、当场办、就近办、限时办、一次办”,实现“最多跑一次”、“办事不求人”。深化商事制度、投资和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制定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完善企业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健全企业、企业家权益保护制度。加快推进“数字政府”、“透明政府”建设,促进政务大数据管理、共享、应用制度化、法治化,打造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健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积极性的体制机制。理顺省、市、县权责关系,赋予市、县更多自主权,实施“强乡强镇”战略,支持地方创造性开展工作。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和市、县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规范垂直管理体制和分级管理体制,健全垂直管理单位与属地单位协作机制。理顺各级各类开发区管理体制,完善开发区精简高效的管理和运营机制,增强创新发展动力活力。

六、围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全力推进振兴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农垦、森工、龙煤等重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完善央地企业融合发展机制,做大做强省级产业投资集团,提高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提升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水平,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推动国有资本与产业联动调整,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创新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支持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和法治环境,完善企业纾困长效机制。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体系,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形成“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梯度培养机制。实施“紫丁香”计划,推动符合条件企业上市发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实施民营企业家培训计划,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健全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完善落实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三)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完善促进消费政策措施,促进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四)健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运行的体制机制。紧扣做好“三篇大文章”、抓好“五头五尾”,坚持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健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机制、新兴产业提速发展机制,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推进“百千万”工程,健全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创新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机制,加快“数字龙江”和智慧城市建设。建立“专班+园区”、“目标+考核”、“飞地经济”等招商新机制,构建布局合理、衔接配套、梯次发展的产业链条。健全军地协调机制、需求对接机制、资源共享机制,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五)健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机制。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中国粮食、中国饭碗”质量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争当全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推动非转基因大豆核心保护区建设,加快发展以“两牛一猪”为重点的现代畜牧业,大力发展特色精品农业,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深化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创新农业金融保险服务机制。健全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六)完善促进创新发展制度体系。

弘扬科学精神、工匠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教强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攻关体制机制,推进智能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领域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创建哈大齐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牡丹江、佳木斯国家级高新区和建三江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支持哈尔滨新区打造区域性创新高地。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完善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

(七)完善培育壮大人力资源的体制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统筹推进企业家、科研人才、技术人员等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基层一线亟需的各类人才。破除人才流动障碍,健全人才培育引进工作机制,完善人才发现、培养、激励、评价机制,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让各类人才的智慧充分涌流。健全拴心留人的配套政策措施,创造宜居宜业的生产生活环境,全面提高我省对人力资源的吸引力、集聚力。

(八)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推动形成东北三省一区合作发展机制,建设哈长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推进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和东北地区西部生态经济带建设。发挥哈尔滨市龙头带动和辐射作用,支持哈尔滨新区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哈尔滨大庆绥化一体发展,构建以哈尔滨为中心的“一两小时”经济圈,加快东部城市群建设。完善支持煤炭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长效机制,支持“四煤城”发展接续替代产业,支持大庆建设“百年油田”、争当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排头兵,推动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转型发展。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创新县域经济发展政策环境,激发内生动力活力。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支持建设50万人口级别的边境城市。

(九)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打造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和东北亚地区合作中心枢纽。完善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机制,推进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加快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推进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三桥一岛”建设,提升沿边开放城市综合承载力。完善对俄全方位合作制度体系,推进对俄合作中心城市建设,办好中俄博览会、“哈洽会”,提升跨境经济合作区和跨境电商发展水平,打造跨境产业链和产业集聚带。加强与京津冀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经济圈交流合作,完善建设对口合作园区机制,推动龙粤、哈深合作走深走实。

(十)构建深入实施东北振兴战略的推进机制。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标准体系、政策体系、统计体系。建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责任体系,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省部联席落实推进机制。健全项目化运作机制,完善督查考核评价机制,推动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落地见效。

七、围绕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努力打造文化强省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人民工作体系,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层级学习培训的核心内容,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制度。打造全媒体时代学习阵地,建设和用好网络学习平台。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深化“四进四信”专题教学,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阵地建设和管理制度,健全风险联处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

(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弘扬黑龙江“四大精神”,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完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规政策体系。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创新发展。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培育担当大任的时代新人。健全志愿服务制度体系。完善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完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导激励机制,推出更多群众喜爱的文化精品。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动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推动各类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全媒体传播体系。完善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机制,传播黑龙江声音,讲好黑龙江故事。完善舆论监督制度,提升舆情引导处置能力。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

(五)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文化经济政策,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完善文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度,健全引导新型文化业态健康发展机制。健全文化和科教、旅游、体育、金融等融合发展机制,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

八、围绕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不断造福人民

(一)健全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建立稳企业保就业促创业的政策保障体系和服务机制。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造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加强就业失业形势动态监测,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托底帮扶,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健全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促进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二)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机制,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机制,积极推进高职院校扩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健全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完善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机制,加快“双一流”建设。全面深化教师队伍改革,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力发展网络教育,创新学习方式,建设学习型社会。

(三)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特殊困难群体保障机制。建立社保基金安全评估机制,规范社保基金管理,发展商业保险。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完善退役军人工作体系,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大力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四)强化“健康龙江”建设制度保障。实施“健康龙江”行动和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构建大卫生大健康格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实施分级诊疗,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质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行动。

(五)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突出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建立定期研究部署重大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预案体系,统筹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医疗救治储备能力。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边境口岸城市、县级医院和中医院为重点,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建立应急物资采购、供应、储备体系,确保应急物资供应高效安全可控。普及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依法防控疫情。

(六)健全脱贫致富长效机制。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完善落实兜底政策措施,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让脱贫群众迈向富裕。

九、围绕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快推进平安黑龙江建设

(一)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风险排查预警、多元化解、协同防控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创新,完善基层矛盾化解有效机制,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完善和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入实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国家试点。推进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水平。健全惩治暴力恐怖犯罪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加强涉众型经济案件处置。

(二)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信息报送、会商研判、应急抢险、指挥调度机制。加强灾害事故风险监测预警,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巡查考核和执法检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全过程监管和追溯机制。

(三)完善城乡基层治理新格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开展“强乡扩权”改革试点,增强乡镇统筹协调能力,分类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更多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下放到基层。完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健全社区治理架构,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方共议”,提升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街巷吹哨、部门报到”、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机制。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激发社区治理活力。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规章和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和应用机制,促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信用龙江”。建立“新官要理旧账”的责任机制,建设诚信政府。建立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将有违公序良俗行为和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信用档案,构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工作体系,加强国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守好祖国“北大门”。完善边防法规体系,构建党政军警民一体化强边固防机制,建立边境地区、国门口岸突发事件联合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管边控边治边和移民管理治理能力。构建边境综合防卫管控体系,加强抵边乡镇、村屯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

十、围绕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建设美丽黑龙江和生态强省

(一)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构建“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相关的法规、标准、政策体系,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大幅减少散煤用量,健全重度污染天气区域联合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建立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环境司法保障作用。

(二)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实施能源、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制度,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全面推进能源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打造“气化龙江”。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严格各类资源开发管理,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绿水青山、冰天雪地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

(三)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建立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机制,筑牢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进林长制,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大小兴安岭等林区生态保护,全面实施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江河湖泊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和湿地保护修复。加强黑土地战略性保护,推进耕地轮作轮休制度化。实施资源型城市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推进采煤沉陷区腾空土地综合利用。健全国家公园保护制度,构建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为重点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管理体制,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和生态廊道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四)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和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机制。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十一、围绕坚持和完善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制度体系,坚决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重大职责

(一)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加强新时代党管武装工作,落实党委议军、人民武装委员会例会等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完善国防动员体系,落实国防动员体制改革任务,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建设。支持驻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在基础设施、资源共享、维稳处突上强化军地统筹协调配合。完善双拥共建工作机制。加强全民国防教育。

(二)坚决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决拥护和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推动“一国两制”在香港行稳致远。积极推进与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完善香港、澳门居民在我省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对台工作方针,深化对台经贸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完善保障台企台胞权益政策措施。 

(三)健全地方外事工作体制机制。

深入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自觉服从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健全党对外事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地方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深化以对俄罗斯和东北亚为重点的对外交流交往,办好重大外事活动,优化国际友好城市网络。严守外事工作纪律,完善涉外安全工作机制。

十二、围绕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紧盯“关键少数”,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督促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做实做细常委会日常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强化政治监督,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健全巡视巡察监督和整改联动机制,完善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

(二)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坚持权责法定,紧盯政策制定权、审批监管权、执法司法权等关键节点,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等制度,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强化权力制约。坚持权责透明,健全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共资产规范管理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出台和完善公开目录,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坚持权责统一,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督促党员干部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三)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深化标本兼治,推进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经常性开展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培育廉洁文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惩戒诬告陷害行为,为受诬陷者澄清正名,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十三、加强党的领导,健全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加强能力建设。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分期分批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增强运用制度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能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强化制度执行。领导干部要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带动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全过程,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现象。

(三)深入宣传引导。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成就、显著优势、目标任务,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把制度自信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把制度自信的种子播撒进青少年心灵。鼓励基层探索创新,支持各地开展原创性、差异化改革,打造一批市域、县域治理现代化的标杆。对行之有效的治理理念、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上升为制度机制。

(四)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对标对表本实施意见,逐项细化工作措施,加快形成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坚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已经完成的要巩固深化,尚未完成的要继续推进。完善推进落实、督办检查、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健全落实“五细”长效机制,完善责任链条,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推动工作落深落实落细。

(五)严格监督考核。把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列为巡视巡察、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制度执行、制度创新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责编:吴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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