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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建为引领打造小区治理新格局

蓝庆华

2020年05月14日10:45    来源:当代党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刻的阐述,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璧山区积极探索新时代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可行方式和实操路径,靶向聚焦居民小区这一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单元,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小区自治,引导小区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着力打造“生活圈”“服务圈”“管理圈”高度统一、共建共治共享有效衔接的小区治理新格局。

延伸党建触角,夯实治理根基。一是支部“固本强基”。在条件成熟的小区成立功能型党支部,从居住在小区的党员中遴选能力突出、热心负责的同志担任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筑牢组织堡垒。科学设置楼栋党小组,引导党员担任楼栋(单元)党小组长、楼栋长(单元长)、楼层长,构建城市基层“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四级架构。二是党建“领航破冰”。清单化明晰小区党支部职能职责,靶向指引开展收集居民需求、建立治理清单、引领小区规范成立业主委员会等重点工作,确保小区党建“干有方向”。三是党员“垂范当先”。建立在职党员回居住小区党支部报到制度,推行党员考核评价积分制管理,把党员到社区报到细化为到居住小区报到承诺践诺,引导其在居住小区亮身份、亮承诺,带头宣传政策法规、收集居民需求、调处矛盾纠纷,形成社会治理好风气。

打通自治脉络,强化治理水平。一是支部把脉“建”。小区党支部与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一并进入业主委员会选举筹备组,全程参与、指导、监督小区业主规范成立业主委员会。支持小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主委员会“交叉任职”,鼓励其他优秀党员加入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全面强化党组织对群众自治组织的领导,确保业主委员会方向不偏,始终代表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二是居民自主“治”。推动业主委员会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明确其法律主体地位,开通对公账户,实现合法化、实体化运行。允许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公共区域依法进行自主经营和管理,明确共有收益可用于补贴物业费、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给业主分红等,使全体业主成为股东、合伙人,激发自治活力。三是多方协调“管”。探索建立业主监督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实施财务监控,监督其依法履职情况并定期评价;利用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共有平台实现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事宜的日常监督;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业主委员会公共收益使用情况和工作经费进行财务审计并公开,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阳光化运行。

紧贴群众需求,提升治理效能。一是快速响应小区“小事”。利用“互联网+”制作“码上”提征集意见二维码,实行“梳理—交办—督办—评价—公示”闭环管理,办理进度、结果由承办单位10个工作日内反馈,并邀请当事群众进行评价,实现“群众意见‘码上’提,党员干部马上办”。二是刚性约束小区“难事”。土地招拍挂时,将小区配建托幼养老设施作为强制条件予以明确,并在开发商设计环节提前介入指导。根据产业发展、住宅状况、辐射半径等,提前预测学校学位和养老床位需求,分类编制教育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规,做到一次性预控用地、分步推进实施。三是一网打尽小区“杂事”。建设“城市生活网”,让城市居民与生活服务企业从线下“数公里”缩减为线上“零距离”,让社区服务“一公里”缩短为小区入驻线下“100米”,为居民提供全能、精准、暖心的服务。同时集成智慧党建、交流沟通、投票决策等功能,解决小区业主大会召集难、议事难、决策难等问题,提高小区自治效率。

(作者系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书记)

(责编:谢倩、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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