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06日14:25 来源:陕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赵杨博)近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关于“五一”假期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五一”期间,西安市高三、初三和中职学校毕业班可适当上课,但休息时间不应少于1天;中学、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和小学4至6年级可适当上课,但休息时间不应少于2天。各学校可根据前阶段“线上教学”进度和本学期教育教学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各校实际,合理安排“五一”期间的休假与教育教学工作。
通知还明确,“五一”期间原则上所有师生不得离开西安,不接触重点地区和海外归来人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市的,必须提前向学校报备。往返低风险地区的,返回后要及时销假;往返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动态调整结果为准)的,返回后一律按照规定进行14天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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