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0日09:17 来源:陕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吕扬 见习记者 方敬尧)4月1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根据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国内外疫情走势,经研究,4月27日起,各高校可以开始安排毕业年级(含高职和本、硕、博)、医学专业、医学类院校和有科研任务的学生错时错峰返校,具体返校时间由各高校统筹安排。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高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5月6日后,各高校可以开始安排毕业年级以外的其他年级(含高职和本、硕、博)学生错峰返校。
《通知》要求,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师生一律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通知》规定,师生返校前应持有当地健康证明或全国政务信息平台健康防疫码、健康二维码“绿码”;无健康证明或全国政务信息平台健康防疫码、健康二维码为“黄码”或“红码”的暂不返校。
对从湖北省和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返陕的师生,《通知》要求教职员工一律居家隔离14天,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留观14天。隔离留观期间,各高校要联系核酸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此类师生至少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费用由各高校承担),结果为阴性的师生方可复课。
对因疫情防控、自我隔离、疾病等原因不能如期返校的师生,《通知》要求各高校组织做好在线教育教学,加强关心关爱,维护师生教育教学权益。各高校确定师生返校时间后,应及时向师生发布《开学须知》,告知其返校途中的防疫措施、到校后防疫安排等内容。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及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一校一策”制定开学方案(含需进行核酸检测人员的检测方案)和应急预案,扎实做好防控物资、教育教学和校园场所等各项开学前准备工作。各高校要主动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对接,开学方案经所在市(区)疫情防控部门同意后,提前3天报省教育厅批准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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