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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太平同志逝世

2019年12月06日14:08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胡太平同志逝世

本报讯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太平同志于2019年12月3日,因病不幸逝世,享年64岁。

胡太平,男,1955年8月生,陕西蓝田人,197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1974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陕西省蓝田县委工作队副队长、队长,蓝田县孟村公社党委副书记,西安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干事、机要处副处长,秘书处秘书,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政委,西安市莲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区长、副书记、区长,陕西省委办公厅主任,陕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兼武警陕西省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2006年2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8年2月不再任职,2018年10月退休。

(责编:王静、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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