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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大检察官开讲“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课

张军: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个保护”都不能缺

2019年09月10日09:43    来源:中国妇女报

原标题:首席大检察官开讲“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课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9月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北京二中法治副校长张军到北京二中开讲第二次法治课。张军指出,家庭、学校、社会以及司法等各方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作用不同、相互影响,都不可少、都不能弱,只有四个方面共同努力,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才能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保护是基础,家长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张军指出,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来看,监护不当、监护缺位、监护侵害三个方面问题需要格外引起重视。希望家长们多掌握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学习、用好教育孩子的知识和技能,为孩子营造温暖的家庭环境,积极、正确、健康地参与和陪伴孩子的成长。

“学校保护很关键,担负着塑造祖国未来的巨大责任。”张军指出,学校保护一方面是教书育人,另一方面是安全保障。根据与教育部联合督导及检察机关掌握的工作情况,一些地方在学校保护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最高检将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加强与教育部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进一步严密学校保护体系。

“社会保护是支撑,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发力。”张军表示,司法实践证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或者受到犯罪侵害,往往是受不良社会环境影响造成的。有些案件发生在学校、家庭,但根源在社会。要强化各职能部门的保护责任,完善、落实社会治理制度,加强网络管理。

“司法保护是保障。”张军指出,要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努力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将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努力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发挥更实、更大作用。

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指出,当前学校安全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要把保护责任担起来,把安全红线意识树牢,把责任分工压实。要把保护网络织密,在学校管理层面、具体环节落实落地。做到安全制度成体系、安全措施更有效,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这是最高水平的法治课。”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谭琳深有感触地说,我国18岁以下未成年人有2.71亿。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但家庭保护是基础,家长是第一责任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建设,殷切关怀儿童健康成长。谭琳指出,全国妇联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立足职能,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推进家庭教育立法进程,配合全国政协开展家庭教育双周协商,与最高检、教育部等密切合作,努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支持服务家庭教育的工作。

“只要家长用心,每个家庭都能创造出自己的好经验。”谭琳说,虽然家庭教育没有一个统一的版本,但也有一些基本的规律,如父母要共担家庭教育的责任;要尊重孩子、用平等的态度对待孩子,勇于自我批评;要善于学习,与孩子共同成长;要营造爱的氛围,不仅好孩子应得到家人的爱,有缺点的孩子更应该得到家人的爱。

(责编:王静、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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