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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激励干部开拓创新、担当作为

李刚殷 邹倜然

2019年07月29日14:47    来源:《工人日报》

原标题:浙江:激励干部开拓创新、担当作为

  近日,浙江省披露,去年以来,浙江全省共“下”了1082名省市县管干部,其中省管干部35名。

  据介绍,浙江打破干部使用“唯分唯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顽疾,突出实干实绩,重点发现和使用敢担当、善担当、乐担当的优秀干部。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开始,浙江省根据要求,列出了6个方面27种情形的问题清单,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亮剑”,问题清单主要包括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疏于干部管理导致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频发,部分干部责任意识欠缺、履职担当不够等问题。

  与此同时,浙江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的实施意见》,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保护干事者。明确选好人用好人,树立担当作为实干导向,坚决调整不担当不作为干部,把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重要内容,严肃问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改进考核评价,激励干部主动担当作为。

  有数据显示:去年以来,在省直机关领导班子集中调整、群团换届及日常干部调配中,全省有11名在原单位班子中排名不是第一的副职直接被提任正职。

  在绍兴市直部门人事调整中,有5名在原班子中排名相对靠后但敢于担当的干部被直接提任市直重要部门正职,目前已有2人转任县(市、区)长。

  让实干、担当的干部“上”,对懒政、庸者,坚决得“下”。

  如某产业集聚区的一个下属企业,在展销中心扶梯安装工程中,分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沟通监管不到位,导致扶梯到货后露天闲置半年多,后又未经安全检查就将已生锈的扶梯安装使用,导致至今已发生11次故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某省属企业领导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存在不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重大投资决策等领域不遵循议事程序和规则等较多违规问题。

  “39名履职不力、作风不正的干部被列入‘黑榜’,其中14名被组织提醒,3名被诫勉谈话,7名被直接免职……”不久前宁波的干部调整,激起社会的极大反响,和过去不同,这次被调整的干部大多不是因为违规违纪,更多的因素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是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影响了整个部门的科学决策和地方的长远发展。

  如何才能减少“不作为”的现象,让是否实干担当真正成为干部“上”或“下”的标尺?

  浙江省一方面改进考核评价,强化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推行专项考核,激励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另一方面,大力为“担当者”营造担责氛围,为“担当者”鼓劲呐喊。每个季度一次的浙江省委召开的县委书记工作交流会,让县委书记们亮相晒业绩比实绩,截至目前,已连续召开22次,共有234人次“登台打擂”。

  干好干坏就是不一样!在省委示范带动下,全省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积极探索新举措新机制,考准考实干部担当作为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铁标尺”。

  宁波市专门出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进“六争攻坚”的若干意见》,建立“一人一表”,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激励机制,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和“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等制度,实行工作实绩“横排纵比”。如,在省内重点工作考核未进入前列的市级党政班子成员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内目标管理考核、经济运行监测指标考核达不到相应位次的区县(市)党政正职,要在相关会议上作出说明,提出整改举措;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在干部选拔使用上予以重点关注,个人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至20%,并按规定适当提高单位考核奖额度。鼓励各地各单位探索差异化干部考核分配办法。加大记功表彰力度,开展“六争攻坚”立功竞赛活动,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给予表彰奖励,攻坚标兵可享受宁波市劳动模范待遇。

  除了提升职务,还给予荣誉。6月28日,浙江省委表彰了100名“浙江省担当作为好干部”,其中不少获奖者来自基层。

(责编:吴兆飞、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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