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3日15:49 来源:新疆日报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院长,自治区法学会原会长买买提·肉孜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8年11月14日10时在乌鲁木齐逝世,享年74岁。
买买提·肉孜同志1944年7月出生,1962年5月参加工作,197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9年9月在新疆政法干部学校公安班学习,1962年5月起先后任伊宁市公安局民警、副科长;1976年12月起先后任新疆政法干部学校公安教研室治安业务教学组组长、副主任、主任;1986年6月任新疆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1991年12月任新疆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1998年3月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1998年5月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代院长;1999年1月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2006年1月任自治区法学会会长;2011年9月退休。
买买提·肉孜同志是我们党培养的优秀少数民族领导干部,他长期在司法系统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组织领导能力较强。退出领导岗位后,仍然关心自治区稳定改革发展事业,积极建言献策,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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