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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思考

中共成都市郫都区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26日09:42    来源:先锋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振兴乡村的主心骨和顶梁柱。为准确把握新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探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路径,我们通过问卷调查、集中座谈、实地考察、个别访谈等方式,对郫都区129个建制村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党组织书记带头发展、带动发展能力不强,“两委”干部服务意识、服务能力与乡村振兴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基层党组织推进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火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服务供给能力不足、水平不高,不能精准识别和有效满足群众需求;活动阵地空间不足、功能布局不合理、标识标牌过多;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会一课”“微宣讲”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承担的行政性事务较多,等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创新活动方式,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要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这些新指示新要求,为我们全面加强新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突出引领能力,建强农村骨干队伍

振兴乡村,离不开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干部人才队伍。

一要建强带头人队伍。深入推进“头雁工程”,通过邀请高校教授、专家学者、领导干部、“乡土专家”授课,定期到先发地区集中培训、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强党组织书记“精准提能”培训,打造适应新时代乡村振兴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带头人队伍。

二要建强“两委”干部队伍。探索实施为农村党组织配备专职党务副书记和组织员、实施“一村两大”、选派选调生到村挂职,配强村级干部力量。区、街道两级建立常态培训机制,紧扣“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定期集中轮训和到先发地区参观学习,不断提升“两委”干部履职能力。

三要建强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建立“区选区备”村级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库,“一人一档”重点培养。各村常态储备2名以上“两委”委员后备干部,适时选派到区级部门、街道机关重要工作挂职锻炼,确保“备之能用”。同时,加强农村青年党支部建设,壮大农村年轻党员和青年人才队伍;大力培育新时代新型农民、农村经纪人、职业经理人,为农村长远发展储备高素质人才。

聚焦提质增效,夯实农村党建基础

做好“三农”工作,振兴乡村,关键在农村基层党组织。

一要开展党支部建设整体提升。突出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建设质量和水平,着力解决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使农村基层党支部履行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服务群众的职责。

二要加强党员分类积分管理。根据地缘、业缘、趣缘等特征,将农村党员划分为产业、文化、环境、法治建设等不同类型的小组,分类建立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设立基本工作、组织任务、日常表现、民主测评、加分事项等积分考评项目,实行周督察、月通报、季考评,切实解决农村党员教育培训难、作用发挥难、管理监督难、组织生活难等问题。

三要提升党组织活动阵地规范化水平。聚焦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去行政化、去办公化、去形式化和亲民化改造,从区级层面制定加强党群服务中心空间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常态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参考样本,示范点引领,“点线面”结合推进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优化工作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

只有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持续增强党组织服务功能,才能不断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

一要优化村“两委”运行机制。制定村(社区)“两委”运行规则,完善农村公共事务准入制度,细化区、街道、村三级职能职责边界,明确“两委”职责清单。完善党组织书记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行村“两委”主要干部分别向上级党委、政府和群众述职制度,述职评议结果作为其实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要推行密切联系群众“三固化、四包干”制度。该制度为郫都区首创,主要指全区区领导、部门和街道领导干部,每周定期到联系村(社区)与村社干部一起现场办公,对宣讲政策、督导工作、问需解难、办好实事等工作进行包干指导。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干部已走访群众32.7万余人次,收集问题19575个、办理14144个,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5.4%,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区。

三要建立形式多样的激励机制。每季度召开党建片区联席会,每次一个主题开展竞进拉练,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持续推进村级党组织“减负增效”,让基层有更多时间、精力聚焦主责主业。完善村干部待遇合理增长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农村现代治理水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求。

一要创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探索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一核三治,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机制,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完善共建共治共享平台,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和专业社工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

二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通过“清权”“晒权”“束权”,将重大事项决策、招投标事项管理、临聘人员管理等村务纳入“清单”,细化明确村干部权力“边界”及决策程序,推进“关权入笼”向农村延伸。

三要广泛聚合农村自治力量。不断完善农村党组织领导、议事会决策、村委会执行、监委会监督的基层群众自治运行机制,充分尊重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自主权,广泛搭建农村普通党员、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分子参与社区事务的平台。

四要大力培育德治土壤。深挖农村民风民俗、熟人社会、村规民约等蕴含的道德规范,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评选表扬,不断完善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培育风清气正、向善向上的舆论导向,形成文明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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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倩、黄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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