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期刊选粹>>山西《前进》杂志

严格把好四关  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课题组

2018年09月19日10:44    来源:前进

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十八大尤其十八届六中全会以来党内政治生活的执行情况看,党内政治生态明显优化,党内政治生活明显提升,但从实践中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当前,在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引领下,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进程中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就要突出问题意识与问题导向,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严格把好理想信念教育关、组织生活规范关、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只有这样,才能按照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四性”要求,培育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规范健康发展的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使我们党强身健体,增强党长期执政的能力。

一、严格把好理想信念教育关

坚定理想信念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的质量如何,是否严肃认真,与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的成效有直接关系。从目前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看,一些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淡薄,政治上思想上不够坚定。因此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把好理想信念教育关。一是教育内容要贴切。要结合党员干部的认知特点,尽量避免内容空洞的政治说教,做到内容通俗易懂、引人入胜。要贴近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实际,把坚持远大理想最高奋斗目标与实现当前最低奋斗纲领相统一,把坚定远大理想与党史国史国情教育相结合,把坚定远大理想与脚踏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相结合,使得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变得有血有肉,党员干部听得入情入理。要结合党员干部的党性实践锻炼,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全面性、彻底性做出深入的研究,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给予深入的回答,特别要解决理论与实践、理想与现实、目标与条件的矛盾问题,用真理的力量感染人教育人,使党员干部听得进、入得心、做得实。二是教育方式要创新。要改进政治理论学习方法,将理想信念教育、党性锻炼作为党员日常教育的必修课,有针对性地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避免时而重视、时而撒手不管的“两张皮”现象。要注重反面案例的运用,充分发挥反面案例在理想信念教育中的警示作用,特别是通过一些反面典型案例,使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始终做到理想不变、信念不变。要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特别是注重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在理想信念教育中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以实际行动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树新风、扬正气,让党员和群众切实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要创新传播方式,充分运用各种新媒体,特别是运用适应青年一代的信息传播方式,使理念信念深入大众、深入生活、深入人心。三是教育效果要检验。知行合一是检验一个党员对党忠诚与否的试金石,也是检验理想信念教育是否有效的客观标尺。是否知行合一,首先看其能否做到学思并重。学是思的前提和基础,思是学的升华和提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惟有学思并重,才能奠定知行合一之“基”。是否知行合一还要见微见著,从小事小节上判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指出的:“于细微处见精神,于细微处也见品德。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是否知行合一,还要看其能否遵规守纪,能否严守纪律“红线”、法律“防线”、做人“底线”,坚守初心,把握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

二、严格把好组织生活规范关

组织生活作为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的有效载体,其开展的规范与否是衡量党内政治生活质量高低、严肃与否的重要标尺。从目前党内开展组织生活的情况看,有些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不规范,存在随意化、形式化、庸俗化等问题。因此,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从组织生活严起,具体地说就是必须从组织生活的规范严起。首先要规范组织生活意识和态度。普通党员要放下思想包袱,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先把自己的态度摆正,带着对组织的热爱,出于真心融入到组织生活中去。要敢于说真话、讲党性、讲真理,坚决反对好人主义和形式主义,要敬畏组织、敬畏纪律,决不允许随随便便无所顾忌破坏组织生活的严肃性、政治性,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庸俗主义。其次要规范组织生活内容和程序。组织生活要有实化细化的具体内容,不能搞假大空。要把党内政治文化融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中,要联系党员实际工作和思想状况精心拟定开展活动的主题,进一步细化具体内容,做到形式内容相统一。其三要规范组织生活制度。要坚持继承和创新有机统一,将有效、有用的制度保留好坚持好,该废止的宣布废止,该修订的及时修订,该细化的及时细化,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同时,要根据党的组织生活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做好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创新性改革。要立足新情况新问题,选准和优化各种主题鲜明的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其内涵、拓展其外延,多形式地开展组织活动,以调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要上下融合、横向联动、党群互动,共建共享平台建设,多方位开展组织活动;要借助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互动式交流媒介,把党的组织生活建在网上开展在网上,多样化开展组织活动,为党的组织生活注入时代活力。最后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重要锐器。要将这一锐器运用到组织生活会中,民主评议必须真刀真枪,必须有力度、有辣味,开展自我评议必须揭短亮丑,动真碰硬、触及灵魂,摒弃“老好人”思想,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开思想疙瘩、化解现实矛盾、解决具体问题。要将这一武器运用到民主生活会中,点准穴位、红脸出汗,放下架子、抛开面子,打消思想顾虑,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勇于接受批评,使思想受到洗礼,灵魂受到触动,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三、严格把好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政治生活的影响最强烈,端正选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治本之策。从目前选人用人的情况看,选人用人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简单化、片面化倾向,存在“走过场”“唯票”“唯分”“论资排辈”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因此,要坚持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首先要树立鲜明的用人标准,以党章第六章规定的六个方面的干部条件和二十字的好干部标准考察干部、评价干部、使用干部。要选用那些对群众有感情、群众公认度高、能力实绩突出的干部,避免“四唯”选人用人偏向。要选用那些忠诚度高,能够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个意识”强的干部。要选用那些勇于任事、敢于担事、攻坚克难的干部,特别是在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转型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干部。其次要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细化操作。要进一步按照2014年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的严格程序办事,严格把好从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每一个关口、每一个步骤,避免简单化、“走过场”。各级党组织也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完善提名的程序办法,对选人用人负起主体责任,把好资格关、程序关、廉洁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最后要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要探索建立多侧面、多渠道考察干部的机制,尝试建立干部档案大数据库,充分运用互联网、多媒体等载体,将干部的培养、选任等环节有机整合,对干部政治品德、个人道德、能力素质、发展潜力等进行趋势研判,全面跟踪了解。要健全完善干部考评实绩分析和综合评价方法,采用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指标考核与测评评议相结合,对干部进行定期考评、随机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免、调整和奖惩的依据。要建立健全选人用人信息公开机制,从提名到最后选任的正式结果都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使参与选任工作的群众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用人要求,在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中加大对干部的正向激励,让干部敢干、会干、愿干,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为官假为等问题,让干部安心、安身、安业。

四、严格把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

从目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看,一些领导干部对党内政治生活思想上不重视、认识上有偏差,出现忽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现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就做不到从严治党。”因此,要把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作,紧紧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严格把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一要认清并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其性质来说是一种政治责任。政治责任是领导干部制定、推动政策实施的职责和未尽职责时应承担的责任。这种责任体现在管党治党的方方面面,相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来讲责任更大、要求更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点和具体体现,是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首要政治任务。因此,各级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实践中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刻牢记管党治党不力就是严重失职,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要进一步厘清主体责任清单,形成完整工作链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是挂在嘴上讲的,是要在落实中见成效的。要进一步改变过去“党委喊口号、纪委抓落实”的状况,按照权责对等原则,界定清楚哪些责任是该由党委负的主体责任、哪些责任是该由纪委负的监督责任,形成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合力运行的完整工作链。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负好主责、首责、全责,坚持把抓全面从严治党与抓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抓党建与抓业务同步,并坚定做到亲力亲为,严抓严管,为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做出表率、做好示范。三要实施精准问责,开展全方位监督。要进一步强化《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制度的落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紧盯住不落实的事和不落实事的人,实施精准问责,做到责任追究有规范、责任追究有标准、责任追究有依据,对有问题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及时问责,唤醒他们的责任意识,激发他们的担当精神。要开展全方位监督,不仅要做到自我监督,还要做到自我监督、上级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定期督导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发挥监督的合力作用,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形成常态化。

(执笔人:中共山西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教研部张翠莉)

山西《前进》杂志授权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发布,请勿转载

>>>点击进入“全国党建期刊博览”

 

(责编:谢倩、黄瑾)
相关专题
· 期刊选粹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