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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刘玉瑛

2018年08月20日10:20    来源:先锋

2018年7月3日至4日,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首次提出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这一组织路线,要贯穿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新时代党的政治路线的实现提供了组织保证

党的组织路线是党根据一定历史时期党的政治路线而规定的关于组织工作的根本方针和准则。组织路线是由政治路线决定的。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政治路线,就有什么样的组织路线,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是实现政治路线的组织保证。

党的政治路线,又称总路线,是党在一定时期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完成党的主要任务而制定的总方针、总政策,是制定各项具体方针政策的根本指南。

党的政治路线,相对于具体工作路线而言,称为“基本路线”;相对于思想路线、组织路线而言,称为“政治路线”。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十九大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表明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要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的更高要求,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多元要求,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组织路线作为保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就是重要的保证。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

早在1938年,毛泽东同志就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的十九大绘制了宏伟蓝图,部署了战略安排,也就是从现在到二○二○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二○二○年到二○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二○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是几句口号,而是需要有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来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群众撸起袖子加油干,才能实现的战略目标。

忠诚是党员干部的党性原则和政治品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政治基础,是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政治保证。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忠诚”主要体现为一种政治忠诚,表现为信仰执着,服从大局,立场坚定。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陈毅同志在《六十三岁生日述怀》中有这样一句话:“我是一党员,更应献至诚。”新时代,信仰执着,服从大局,立场坚定,对党、对人民、对国家“献至诚”,应该是党员干部在政治忠诚上达到的最高境界。

干净,就是清正廉洁。1949年,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对国民党的要员们说:“共产党战胜你们的不是飞机大炮,而是廉洁,以及廉洁换得的民心。”

这段话说得真是一点没错。清正廉洁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始终恪守的政治道德。正是靠着这种政治道德,中国共产党将全国人民紧密地团结在自己的周围,打败了日本侵略者,打败了国民党,建立了新中国。

如今,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时代新征程中,领导干部依然要恪守清正廉洁的政治道德。清正廉洁,也是一种政治信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责任担当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这一判断,对领导干部的素质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领导干部有担当,才能不辱历史使命。每种职业、每个人都有特定的、不可替代的历史使命。作为新时代的党的领导干部,其历史使命,就是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领导干部要履行并完成好这种历史使命,其担当精神须臾不可或缺。

领导干部有担当,才能不违党的宗旨。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口号,而是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这种实实在在的行动,就体现在领导干部的担当上。领导干部有担当,就会“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心为民所系”;领导干部有责任担当,就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即使是为群众赴汤蹈火也会在所不辞。

领导干部有担当,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

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就必须有正确的组织路线来指导。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是重点

怎样才能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答案就是:要坚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

首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党管干部的原则,要求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尤其是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

党管干部的核心要义,是党的领导在干部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重要体现,就是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选人、按照党和人民的意愿选人,确保各级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中。

其次,建立“素质培养体系”,包括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三个培养”。

人的素质、能力是动态的、可塑的。干部的成长需要自身的修养努力,同时也离不开组织的培养教育。

领导干部教育培养内容体系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充实的动态过程。因此,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就需要不断更新、充实干部教育培养内容体系。

一是重点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

二是重点突出政治理论的相关内容,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正确领悟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此来引领各级领导者讲政治,顾大局,看长远,提升引领科学发展的能力。

三是重点突出领导干部业务素质的相关内容,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提升业务工作的能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仅有这种良好的动机、目的是不够的,还必须有能把这些目标落实到位的业务工作能力。因此,在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中,要把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业务素质,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养的必修课。针对领导干部岗位工作的不同特点,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四是重点突出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懂法、知法、守法,依法行政。这也是建设法治国家,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三,建立“选拔任用体系”,包括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三条杠杠”。

“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选人用人导向决定着干部队伍的质量,因此,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必须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十九大报告强调,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新时代组织路线进一步明确,“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选拔使用干部,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德才兼备,好中选优。所谓德才兼备,就是品德好,能力强。“德才兼备”是选拔使用人才的理想标准,按照这个标准选拔使用人才,一定能保证人才的质量。但是,我们在具体选才用人的实践中发现,每个人“德”与“才”的水平实际上是不平衡的。真正“德才兼备”的人,为数并不是很多。因此,各级党委在选拔使用人才时,就要处理好“德”与“才”的关系。选才用人,才华固然重要,但品德更为关键。道德常常能填补智慧的不足,而智慧永远填补不了道德的缺陷。道德品质是人才的成事之基,立业之本。因此,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任人唯亲”和“任人唯贤”是两条对立的用人路线。它们的本质区别是用人为私,还是用人为公。我们党的用人政策,是“任人唯贤”,坚决反对“任人唯亲”。这也是十九大报告和新时代组织路线所着重强调的。

正确处理“亲”与“贤”的关系,要求我们在选拔使用人才时,要出以公心,首先考虑的应该是他的品德和才能,而不是考虑他是否是自己的亲朋、好友。

当然,不是说亲朋、好友不能用,关键是先看什么。如果亲朋、好友德才兼备,当然可以“举贤不避亲”。

选拔使用干部,不仅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还要人事相宜。人事相宜,就是要处理好“职”与“能”的关系。职,就是职位;能,就是才能。正确处理职位与才能的关系,就是要求我们在选拔任用人才时,要能“因事设人,量才任职”。这就是说,要先有职位后选人才,不能先选人而后设岗。而且,职务的高低和才能的大小必须一致。人才只有得到了与自己的才能相适应的职位,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第四,建立“从严管理体系”,包括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

常言道,严是爱,松是害。建立“从严管理体系”,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最大的爱。如何管?就是要用党纪国法、制度规则来管。“自由之屋必须盖在限制的围墙里”,这句话形象地说明了自由快乐与党纪国法制度规则的关系。

一般说来,每个人都不同程度地具有希望不依靠他人,不受外来力量控制和支配,自己做主的意识,希望“我行我素”。这种向往自由快乐的精神无可厚非。但其前提是,必须由党纪国法作为行路栏杆。正如马克思在《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中所言,“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领导干部要想真正拥有自由和快乐,必须在党纪国法的框架内活动。否则,超越了这个框架,践踏党纪国法,终将失去自由和快乐。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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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倩、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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