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30日08:26 来源:黑龙江日报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社会活动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委员会原副主席李敏同志,因病于2018年7月21日3时39分在哈尔滨逝世,享年95岁。
李敏,女,朝鲜族,1924年11月5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汤原县梧桐河村(原属萝北县)。祖籍朝鲜黄海北道风山郡(现银波郡)。
1931年,在梧桐河村由崔石泉(崔庸健)领导组建的松东模范小学校读书时加入列宁主义儿童团。在父兄的影响下,接受了革命思想,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革命工作。1936年冬,参加东北抗日联军,先后在第六军第四师当战士、炊事员,并在军部密营被服厂、临时医院工作。1937年秋,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0年秋,被派往苏联学习,先后在位于苏联远东地区的抗联驻地A野营护士排学习医疗和无线电专业技术,1942年8月,抗联部队编为教导旅(亦称“苏联远东红旗军独立第八十八步兵旅”)后,在通讯营任旅部广播员、政治教员、营党支部副书记等职,曾连续三年被评为旅优秀战士,被授予战斗功勋奖章,并从上等兵晋升为准尉。
1945年8月,随苏联红军进入东北后,参加绥化建政、建军、妇女群众等工作,曾任黑龙江省军区警卫连副指导员兼党支部书记、省中苏友协副总干事长。1952年8月在东北局党校学习,毕业后任省政府文教办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处长、厅党组成员。1957年当选为中共黑龙江省第一届党代会代表。
1958年11月至1973年6月,任哈尔滨第一工具厂党委书记兼道外区党委书记处书记等职。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遭受林彪、“四人帮”迫害,入狱五年,身心遭到严重摧残。
1973年至1982年,担任黑龙江省总工会第三、四届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省人大第四届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九届代表、执行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1982年11月至1987年,历任第五届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兼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并兼任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中共黑龙江省第四届委员会候补委员、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1987年至1993年,任第六届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兼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1993年李敏同志离休以后,组建了黑龙江省东北抗联精神宣传队,大力宣传东北抗联历史;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多次带领专家学者及宣传队员到我省山区、林区探访踏查东北抗联战斗和活动的地点并寻找烈士的遗文遗物,深入到部队、工厂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专场文艺演出。多次到大专院校及相关单位作东北抗联的专题报告,宣传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李敏同志生前曾荣获前苏联授予的斯大林勋章、朱可夫勋章、苏联卫国战争胜利勋章,苏联卫国战争胜利50周年、60周年、70周年纪念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70周年纪念章,以及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章等三十余枚奖章。
李敏同志提出了关于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光辉历史由八年改为十四年并纳入全国中小学教科书的建议被采纳;由李敏同志建议,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黑龙江省东北抗日联军历史文化研究会”,李敏同志担任总顾问。
李敏同志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密切联系群众,艰苦朴素,严以律己,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优秀榜样。
李敏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光荣的一生,也是伟大的一生。李敏同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黑龙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倾注了满腔热情和全部心血。斯人已逝,风范长存。李敏同志的崇高品德、优良作风、光辉业绩将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
李敏同志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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