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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传导  压紧压实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王成

2018年07月13日08:19    来源:前进

省委部署在全省开展整治民生领域腐败、扶贫领域腐败、涉黑涉恶腐败三项重点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种革命”重要思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力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具体体现,是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迫切需要。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反映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上热中温下冷”依然较为普遍。晋中市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从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入手,下功夫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抓实抓好,用实招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解决好,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保障党和人民事业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

市委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落地生根。

第一,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着力抓好各级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市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政治标准,定期分析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状况,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抓什么、怎么抓”加强指导。市纪委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做到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保障到哪里;改革攻坚推进到哪里,保驾护航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第三,突出对干部政治素质的考察。市委将出台《关于对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的办法(试行)》,深入分析、鉴别清楚干部政治素质方面的具体表现,主要包括:全方位、多渠道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状况;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能否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能否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特别是隐形变异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掌握考察对象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行为;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8方面内容。

第四,推动干部担当作为、能上能下。贯彻落实好市委出台的合理容错纠错、干部能上能下“两项机制”,做到工作看党建、选人看党建,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干部坚决让其“下课”。

第五,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县(区、市)党委要聚焦主责主业,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树牢“四个意识”教育培训延伸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名党员,不断坚定理想信念。

二、细化实化责任

市委结合全市基础工作、重点工作、亮点工作“三个清单”任务的落实,明确各级党组织任务书、时间表、施工图。建立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制,细化问责情形及追责办法,并加大问责力度。

县(区、市)委要把年度党的建设重点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分解到基层党组织,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建立健全县级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乡镇党委要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对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及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责任分别进行细化、量化。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市委要主动担当起领导责任。从市委班子做起,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用好用足用活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落实好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持续传导压力,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分类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标准。

县(区、市)委要抓好贯彻执行。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思想教育、管理监督、纪律执行。

乡镇党委要着力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四、发挥一把手关键作用

在监察体制改革中,省委骆书记要求市县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市委同样要求市县乡三级党组织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市委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带头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过市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定期研究分析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安排部署。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形成抓党建合力。进一步抓好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考核评议工作,做到经常性检查、考核,年终专门听取县(区、市)委书记抓党建述职。

县(区、市)委要做好责任传导,当好“增压器”,进一步完善责任运行机制,确保压力、责任层层压实,力度不衰减。

乡镇党委要确保责任落实落地,完善年度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制,坚持每月研究一次基层党建工作,切实让党建工作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党组织末梢。

五、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

市委要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县(区、市)委、市直各党组(党委)抓党员队伍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县(区、市)委要落实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的主要责任。抓好党员教育工作,以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为契机,统筹各级党校教育资源,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抓好党员管理工作,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差异化设置党员履职和发挥作用的评价指标,进行量化考核。

乡镇党委及其他基层党委要履行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的直接责任。严格程序发展党员,继续加强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持续做好流动党员管理,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六、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服务就是最好的治理。建立村“两委”成员联系普通党员、普通党员联系群众机制,村“两委”成员向党员作出承诺,党员向群众作出承诺,通过党员干部“亮诺”,监督班子成员通过服务群众“践诺”,增强群众对党的感情,增强党员的党员意识,增强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市委要继续落实好市委常委党建联系点制度和驻村帮扶制度,带头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为基层办实事解难事。

县(区、市)委要建立完善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积极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比如,要针对社区场所不达标的问题,把社区场所建设纳入政府为群众办实事工程。

乡镇党委要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中心,优化为群众服务事项,真正把力气花到为民服务上,在服务中赢得群众的认可和尊重。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党员与困难群众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因地制宜,讲实情、有特色,盘活本地资源,让服务供给多元化,把自身特色彰显出来。对于党员较多且分散的,要以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带动服务提升;对于国有企业较多的,利用党员“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机制,推动党员志愿服务;对于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发达的,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服务工作。

七、深入推进“三基建设”

市委要切实发挥“指挥部”作用,在去年解决突出问题初见成效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好“三基建设”11项专项行动、29项具体工作。继续加大对基层的投入,着力解决“有人管事”的问题,结合机构改革,整合党建资源,拿出编制,充实人员,在市、县直机关设立专职副书记、成立专门科室抓党建工作。

县(区、市)委要抓好“三基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建立县(区、市)委领导班子成员“三基建设”联系点制度。建立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第一书记长效机制。实施农村本土人才回归工程,探索实行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的“联村党组织”。落实乡镇机关工作、生活环境“三个五”工作措施,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空编人员补充工作。2018年底全部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达到50%以上。

积极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学校党建工作等,落实好市委提出的国有企业党建36项重点任务。乡镇党委要重点抓好村级组织建设,着力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党组织。

八、改进考核评价

市委要抓好党建考核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评办法,将职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明确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在考察干部中,增加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内容。借鉴干部离任审计的办法,对拟提拔干部进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履责不到位的,不予提拔;存在重大问题的,给予问责。

县(区、市)委要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监督考核力度。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加大对乡镇党委政治巡察,重点是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对那些不认真履责,“一问三不知”的乡镇党委书记,要坚决给予调整。

乡镇党委要建立对基层党组织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考核,拿出切实办法着力解决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九、形成强大震慑

市委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认真落实《中共晋中市委关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市纪委监委要进一步统筹谋划。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挥巡察、派驻、监察“三个全覆盖”优势,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管理。巩固发展反腐败高压态势,聚焦“三类人”,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不收敛、不收手的新账老账一起算。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县纪委监委要推动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紧盯“关键少数”持续精准发力,形成“头雁效应”,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要扛起责任、包联督导,采取蹲点解剖、一线指导的方法,拿出管用措施,解决好党委不管事、纪委不担事、基层站所不作为、农村干部乱作为等问题。全面强化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对查办案件实行台账管理,每季度下级纪委要向上级纪委汇报问题线索排查和查办案件情况。对乡镇一级的信访问题,实行挂牌销号制度。

乡镇纪委要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重点整治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以及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重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严厉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十、完善工作机制

全过程抓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特色化,保证制度能够长期坚持、落实下去。市委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建工作长效化机制。深入开展调研,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对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的办法(试行)》等制度,探索建立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制度。建立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考核制度。建立市委每季度向省委报告包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内的各项重点工作情况的工作机制。市县乡三级坚持下级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完善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完善党委领导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机制、决策机制、具体举措。

县(区、市)委要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抓党建工作制度、县乡书记抓基层党建项目领办制度、经常性的提醒和批评制度等,完善基层党务干部激励机制、基层党建行为约束机制等,推行党建定期督查、评估制度。要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党员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制度。深入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完善乡村治理监督机制。

(作者系中共晋中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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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倩、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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