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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严防干部“带病提拔”:识病断症 功夫下平时

2018年05月07日16:30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识病断症 功夫下平时

  近期,重庆出台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实施办法,把功夫下在平时,真正把“带病”干部拒之门外。

  强化责任,在日常谈话中发现端倪。要求党委(党组)书记同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政正职谈话、分管领导同所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谈话每年至少1次,党委组织部门同所联系的领导干部谈话每届至少2次。

  强化调研,在日常回访中发现踪迹。坚持每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至少开展1次回访调研,结合年度考核、督促检查、述职述廉、教育培训、座谈交流等进行不定期调研,对存在领导班子不团结、信访反映问题较多、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等情况的,开展专项调研,准确掌握干部真实表现。

  强化收集,在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运用大数据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建立干部信息数据获取、分析和运用机制。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和全息管理系统,全面汇集干部日常表现、考核奖惩以及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部门掌握情况;健全干部监督信息联系通报机制,加强组织人事部门同纪检监察机关征求意见、情况通报、线索移交等协作。

  强化分析,在日常研判中找准人头。注重综合分析研判、重点研判和专题研判相结合,坚持对标对表好干部标准,每年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一次综合分析研判,对党政正职及其拟任人选、近期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问题反映较多的干部及时开展重点研判,根据回访调研、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中掌握的情况适时开展专题研判。研判中注重综合运用交心谈心、回访调研、专项考察、日常监督等结果,把干部各个成长时期纳入视野,重在看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

  对了解研判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提醒、函询和诫勉;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发现违纪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违纪人员开展约谈诫勉和必要的审查谈话,应免职的及时免职。(通讯员 渝组宣)

(责编:马媛、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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