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期刊选粹>>宁夏《共产党人》

风劲扬帆破浪行—— 宁夏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综述

2018年04月12日15:23    来源:共产党人

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根本靠深化改革。在素有“塞上江南”之称的宁夏,深化农村改革的脚步从未停止。四年多来,宁夏农村改革领域不断拓展,改革任务陆续增加,各项改革有序推进,改革红利惠及人民群众……

乘势而为 踏上改革新征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背景下,宁夏乘势而为,踏上改革新征程,谱写着深化农村改革的新篇章。

201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全面部署全区改革发展工作。在多项改革中,始终坚持把农村改革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地位,明确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多项改革任务,思路清晰而笃定。

2014年3月,对标中央,自治区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小组,农村改革专项小组赫然在列。同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明确了深化农村改革九个方面30项具体任务,成为落实农村改革的重要“指南”。

中流击水,奋楫者进。深化农村改革,进是目的。

2015年,宁夏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码升级,在全区开展土地确权,给农民吃上“定心丸”;搭建土地流转平台,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给农民打造“金饭碗”“聚宝盆”;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经营机制,改变经营理念,激发农村经济活力,农业科技服务改革、农村金融改革、水利改革、供销社改革一系列同时推进……踏着铿锵的改革鼓点,宁夏农村改革步伐逐步加快。

2016年,宁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攻坚年为契机,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六项重点任务,全面推开四项改革,扩大两项改革试点,农村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

“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好推广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成绩和经验。加大力度协调推进水利、国有林场等难度较大的改革领域改革,为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这是宁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农村改革的坚定决心。

2017年6月,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深化农村改革,稳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统筹“三权分置”,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让农民的“死资产”变成“活资本”,宁夏农村改革步履愈发坚定。

实干筑梦。随着一个个农村改革方案相继出台、一项项改革措施先后落地,宁夏深化农村改革交出一份靓丽的成绩单。

——全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截至2016年底,完成承包地确权1569万亩,确权率96.5%,颁证87.6万户,颁证率达94%。

——建成19个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并在70余个具备条件的村有序推进,在5个县区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全区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78个。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全区供销系统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生产服务延伸到耕、种、管、收、售各环节;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建设”试点64个,基层社与各类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村新型组织等合作更为紧密。

——国有林场改革全方位发力。初步建立了国有林场绩效考核机制,全区涉及场办卫生机构和企业的国有林场全部完成政事、事企分开,基本完成富余职工安置,基本实现了在编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全覆盖。

勇气加智慧 为改革加码提速

开弓没有回头箭,改革关头勇者胜。

实践表明,改革愈发向前,啃硬骨头越多、改革协调推进难度就越大。忍受阵痛,方能浴火重生,砥砺前行,才会后劲十足。根据中央深改组统一部署,宁夏深改组作出具体部署,向农村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军,农村改革蹚入“深水区”,农村改革全面推进。

作为全国首批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的石嘴山市平罗县,在提前两年完成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的基础上,自2015年开始先后启动了宅基地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三项试点。面对庞杂艰难、没有成型模式和经验可以借鉴的“硬骨头”,宁夏果断探索,大胆实践,为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金钥匙”。

人员身份变化、工资待遇、养老保险,宁夏农垦集团涉及的每一项改革都是对相关人员切身利益的触及。2009年,宁夏启动了第一轮农垦改革,2014年,农垦改革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要求,坚持市场化、企业化的改革定位和方向,率先在全国出台农垦改革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指向明确的改革措施,力度之大,速度之快居全国前列。

平罗试水“三块地”的改革,触动“奶酪”的农垦改革,背后不仅是宁夏勇于自我革新、直面问题的勇气,更是宁夏深化农村改革的决心和担当。

深化农村改革是一场极为艰巨的任务,面对农村深刻调整的利益格局,农民群众纷繁复杂的利益权诉,需要的不只是勇于改革的胆识,还必须具有善于改革的智慧。

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相结合,先试点探路、再总结推广,是宁夏深化农村改革的智慧所在。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用五年时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颁证工作,自治区出台了深化农村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提前两年完成。几年间,作为农业部整省推进确权工作的试点省(区)之一,宁夏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全国最早实现全省域统一口径,并最早拿出土地确权技术规范,被农业部在全国推广。目前,全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此项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2017年,一份来自农业部公布的名单,让行进在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路上的宁夏尤为振奋: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扩容,吴忠市利通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入围。而这正是得益于此前宁夏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前期试点坚实的实践基础。

四年多来,宁夏不仅承担了国家层面部署的全国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宅基地制度改革、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入市等国家试点,还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开展了扩大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土地股份合作及经营性项目资金投改股、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等自治区级试点,为深化农村改革注入源源动力。

成功的改革,勇气和智慧缺一不可。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充满智慧的改革措施,让宁夏在深化农村改革新征程中,破浪而行,勇往直前。

多要素联动 迸发改革新活力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农村改革需要多要素联动。四年多来,宁夏始终把深化农村改革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科学谋划、统筹协调、有序推进。

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同时,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通过持续改革,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围绕重大改革任务,聚焦重点环节,多点发力,齐头并进,改革捷报频传。

承担多项国家试点任务的平罗县,2014年在西北五省(区)建立起首家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探索出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有效方式,解决了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贷款难的问题。2015年,平罗县承担的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任务顺利推进。如今,在此试点基础上,各县(市、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建设稳步推进。

红寺堡区在水权交易改革试点的有序推进下,与它一同纳入该试点的贺兰县、中宁县成为此项改革的首批获益者。如今,2900万方农业初始水权已分配到用水户,中宁县也顺利完成全国首批水权交易签约第一单。

在深化农村改革的新征程中,从谋划思路到制定举措、再到推进落实,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实实在在的成效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不渝的初心。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中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部署,让中卫市沙坡头区南关村党支部书记林建国充满了期待:“激活农村产权要素,积极引导各类产权入市交易,这是广大农民一直期盼的好消息。”

农民贷款难、贷款贵,尤其是贫困人群贷款难的问题曾经是制约农民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重要因素。然而,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如今这一问题在农村金融改革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下已经成为过去式,创新小额贷款的“盐池模式”,原州区蔡川村整村推进小额贷款扶贫模式不仅让农民得到了实惠,也为其他地区作出了示范。

“接力探索,接续奋斗,坚定不移将改革推向前进。”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继续推进新时代改革事业作出的新部署。过去的四年多,宁夏农村改革大有作为,新征程上,深化农村改革宁夏仍大有可为。进入新时代,让更多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村,惠及更多老百姓,宁夏农村改革正在阔步前行。(记者 何青芳)

宁夏《共产党人》杂志授权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发布,请勿转载)   

>>>点击进入“全国党建期刊博览”
 

 

(责编:宋美琪、谢磊)
相关专题
· 期刊选粹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