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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幕 胡和平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并讲话

2018年04月01日10:21    来源:陕西日报

原标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幕

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3月31日上午在西安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韩水岐等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会议认为,该条例将在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该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会议认为,该办法根据修订后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进行修改完善,并结合我省宪法宣誓组织工作实际对宣誓活动的组织形式进行了细化,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该办法自通过之日即2018年3月31日起施行。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宝鸡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商洛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会议认为,3个条例将在促进当地集中供热事业可持续发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任命了省政府秘书长和组成部门主任、厅长,胡和平颁发了任命书。会议组织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向宪法宣誓,组织新任命的省政府秘书长和组成部门主任、厅长集体向宪法宣誓(任命人员名单另发)。

会议还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陕西省2017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

胡和平在讲话中要求,要坚定不移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各项部署,认真做好宪法和监察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扎实推进我省高质量发展,着力办好民生实事、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精心搞好我省机构改革,推动新时代追赶超越有新气象新作为。

胡和平强调,全省各级国家机关要认真贯彻本次常委会会议决议决定,推动宪法宣誓、优化营商环境、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保护生态环境、深化审计整改等工作落到实处。他要求,省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始终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宪法法律至上,保持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守住清正廉洁底线,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做事业骨干、人民公仆,努力交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合格答卷。

副省长陆治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韩城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25个县(区)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负责同志,10位省人大代表列席全体会议。40位公民旁听了会议。(记者 耿薇 秦骥)

(责编:任一林、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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