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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榜样力量 践行核心价值观

——关于发挥“晋城好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作用的调研与思考

晋城市委讲师团课题组

2018年03月30日15:0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道德模范群体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活教材、直观导向,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因此成为全国各地持续深入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晋城市将培树宣传“晋城好人”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打造好人品牌,营造好人效应,引导激励群众学习身边好人,感悟道德力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晋城好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逻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晋城好人”的价值理想、道德信仰和行为准则,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伟大实践可以为“晋城好人”提供更好的道德环境。而“晋城好人”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代表,体现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树立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活榜样。

1、培树宣传“晋城好人”是晋城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

在深入推进评选宣传“晋城好人”工作中,全市始终坚持抓好“评选”“宣传”“关爱”三大环节,在全市上下倡导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一是抓“评选”,表彰了一大批在群众中立得住、站得稳、叫得响、传得远的好人典型。坚持两年一届的评选制度,贯彻群众选、选群众的评选原则,先后举办了六届“晋城好人”评选,命名表彰了657名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的好人群体,为全市人民树立起一批又一批的道德榜样,建立起了人数众多、事迹突出的“晋城好人储备库”,在此基础上,先后推选出“全国道德模范”李继林、刘平贵夫妇,毕腊英等6位“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65位“中国好人”、58位省级道德典型。其中,“中国好人”上榜人数居全省第一。

二是强“宣传”,积极营造规模大、覆盖广、影响深的宣传氛围。通过持续深入的媒体宣传、“晋城好人”事迹巡讲、 文艺巡演、公益广告刊播等多种形式,让“晋城好人”的事迹、精神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将“好人现象”转化为“好人效应”,将典型的榜样力量转化为群众的生动实践。

三是重“关爱”,积极倡导帮扶善待“晋城好人”的良好风尚。建立帮扶机制,制定帮扶办法,设立帮扶资金,解决“晋城好人”最迫切、最急需的生活困难。目前,共下拨285万元,先后帮扶了108位“晋城好人”。

2、“晋城好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的作用

“晋城好人”作为有形的正能量、鲜活的价值观,在我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是发挥导向作用。“晋城好人”评选设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孝老爱亲五个类型,这五个类型所蕴藏的价值内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相契合,为我们人生观、价值观的树立提供了导向,使得社会大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相类似或相关的情况时能够作出正确的行为选择。

二是发挥示范作用。“晋城好人”来自于群众,其鲜活的事例、质朴的言行、人格的力量引起群众共鸣,因为可亲可信可学,成为社会大众自觉学习模仿的标杆,进而成为日常习惯,真正达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知行合一”。

三是发挥激励作用。因为先进、高尚,“晋城好人”受到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推崇和爱戴,从而激励大众强烈地产生学习、追赶、超越“晋城好人”的意识和行为,激励自己崇德向善,不断升华自身的道德境界。

二、“晋城好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制约性因素分析

“晋城好人”在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过程中虽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着作用发挥不到位、不充分等问题。

1、评选机制有待完善。从近年的评选来看,由于基层部门单位对推荐工作重视不够,致使推荐人选质量下降。一是群众参与性不高。虽然每届评选,都设有群众推荐形式,但实际通过群众推荐的人选很少,距离“群众选、选群众”的评选氛围相差甚远。二是推荐的好人典型在数量质量上都有待提升。以第六届“晋城好人”评选为例,基层推荐人选的数量、质量都不达要求。例如,“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类型,拟表彰20人,但推荐人数分别只有33人、44人。“敬业奉献好人”类型,虽然推荐人数达到108人,但大多集中在矿工、教师、医生、民警等领域行业,岗位失衡现象突出。三是评选推荐的渠道单一。“晋城好人”的评选推荐工作主要由市县级文明办和市直各工委承担,没有形成浓厚的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氛围,致使事迹感人的典型人物推荐不上来。

2、宣传效果需要提高。一是宣传方式缺乏多样性。媒体宣传活动主要通过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介进行,而对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兴传播媒介利用较少。二是宣传载体不够丰富。社会宣传主要以道德讲堂、好人巡讲为主,受众群体的覆盖面不广,加之受“讲”的形式局限,对群众的现场感染力不够。 三是宣传内容挖掘不深不透。对好人的宣传不到位,反映“晋城好人”精品力作欠缺,没有深入挖掘“晋城好人”精神内涵,在基层群众中的教育感召力都显不足。

3、帮扶激励机制不健全。一是救助措施单一。目前的帮扶工作主要由市文明委推进实施,以市委市政府的财政专项资金帮扶为主,一次性给予生活补助,在拓宽社会帮扶渠道、调动群众关爱帮扶身边好人方面做得不够,还缺乏一些务实有效的举措,社会各界帮扶身边好人的风气不够浓厚。 二是缺乏制度保障机制。由于各县(市、区)对帮扶工作重视不够,相应的帮扶制度和奖惩激励制度尚未建立,以致于行善积德者得不到坚强的制度保障。

4、社会环境有待改善。一是学好人、做好人的思想并未真正扎根于心。有些人对“晋城好人”的事迹精神虽然认可,但其感受更多的是好人的不易和艰辛,因此存在畏难情绪、躲避心理,对于“晋城好人”的学习更多地停留在口头和表面,并未真正从灵魂深处得到净化,也就难以将好人精神化作自身实践。 二是少数群众对“晋城好人”这一荣誉认同度不够。有些人对“晋城好人”存在质疑和偏见,认为好人之举都带有功利性,对好人冷潮热讽、讥笑挖苦,使好人承受很大的痛苦和压力,造成有的典型怕出名、有顾虑,只想沉在下面,不愿浮出水面。

5、管理力度亟须加强。目前的评选机制更多侧重于好人评选的问题,而对于好人评选后的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方面,对“晋城好人”缺乏有效的监督,在荣誉称号的管理方面存在欠缺。比如,对“晋城好人”出现一些负面事件,缺乏相应的处理机制、监督退出机制等。另一方面,对“晋城好人”的日常管理不到位。目前的工作侧重于评选表彰,对于表彰后的“晋城好人”,对其经常性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不够,对其荣誉称号的管理上亟须加强。

三、充分发挥“晋城好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作用的建议

充分发挥“晋城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是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迫切需要,是正确引领社会风尚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本课题组立足“晋城好人”工作实际,认为要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

1、完善评选机制,把群众身边的“晋城好人”选出来树起来。要坚持把选树道德模范作为系统工程深入推进,用典型力量引导群众向上向善,带动民风社风向淳向正。一要重视评选活动的群众性。必须完善“群众选、选群众”的评选机制,通过设立面向群众、形式多样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平台,着力推进“善行义举榜”活动,动员群众参与,发挥社会力量,真正将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晋城好人”推选出来。二要形成整体联动的推荐机制。评选“晋城好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单位要通力协作、齐推共选,形成经纬交错、网状覆盖的发现推荐体系,将全市各领域行业、各系统群体的优秀人物推选出来。三要建立评选考评表彰机制。要将开展“晋城好人”评选情况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领导政绩考核,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纳入思想政治工作评选表彰,纳入创先争优各项活动,引导基层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由“被动推荐”向“主动选树”转变,在全市营造好人层出不穷、美德不断涌现的良好风尚。

2、创新宣传载体,提升“晋城好人”的影响力和辐射面。要综合运用多种载体、渠道宣传弘扬“晋城好人”事迹,让群众从内心真正接受“晋城好人”,在行动上跟随“晋城好人。一要创新宣传方式。要坚持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互动、党报党刊与都市类媒体联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配合,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宣传报道的强大合力。积极运用微信、微博、微视、微电影和手机客户端等方式推动“晋城好人”学习宣传活动,形成共同倡导善、弘扬善、践行善的良好态势。二要创新宣传载体。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辟群众便于接受的渠道,通过空中道德讲堂、建立完善基层道德讲堂,扩大好人巡讲受众面。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深入基层一线、融入好人生活,精心创作一批反映“晋城好人”事迹精神的精品力作。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热情,通过乡土文化人才、群众文艺宣传队,创作反映好人好事的剪纸、快板、小品等文艺作品,利用节庆文化、广场文化等活动平台进行宣传表演,真正让“晋城好人”融入千家万户,走进群众心中。三要创新宣传内容。要加强对“晋城好人”先进事迹的挖掘,通过组织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理论研讨会、征文摄影大赛等多种形式,多视角、多方位、多层面剖析好人精神的深刻内涵。要将学习宣传“晋城好人”与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结合起来,让干部群众既认识到“晋城好人”的时代价值,又能感受到“晋城好人”的可学可赶,使学习“晋城好人”真正成为内在需要和自觉行为。

3、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关爱善待“晋城好人”的道德风尚。要通过政策引导、保障帮扶、法律支撑等正向激励,形成好人有好报、善行有善果的社会导向。一是在精神上给予鼓励。通过邀请好人参加重大活动、加大好人表彰力度,为其提供一些特殊的有利其自身发展的机会等,激发和增强人们的荣誉感,引导群众学习好人。二是切实加强合法权益和生活保障。要依法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侵犯“晋城好人”合法权益的事件。积极协调建立健全见义勇为保障、扶贫济困帮扶等机制,形成好人得好报的正效应。三是建立稳定的社会关怀机制。成立各级志愿者服务基金会,引导建立一大批群众性的好人后援会,常年开展关爱、慰问“晋城好人”活动。充分激发社会力量由单纯的帮钱帮物,向人文关怀、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就业创业、科技扶助、教育培训等领域深化,使新老“晋城好人”及其家人生活有保障、有依靠、有尊严。

4、加大管理力度,充分发挥“晋城好人”的榜样力量。通过加强动态管理,让“晋城好人”这个道德标杆立得更稳,榜样力量得到充分发挥。一要加强日常服务管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工作,定期了解“晋城好人”的生活、工作、学习等情况,引导他们不断进步、永续提高,激励他们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自觉维护道德典型的良好形象。二要加强对荣誉称号的管理。要与准入机制对应,形成健全的好人退出机制,如果出现“晋城好人”违反道德标准的现象,可视情况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奖章和证书,确保“晋城好人”的权威性、先进性、纯洁性,使“晋城好人”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广,通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强力的精神引领,带动全市人民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晋城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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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美琪、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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