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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代表团审议监察法草案 石泰峰主持并发言

李东梅 尚陵彬 马晓芳

2018年03月14日10:58    来源:宁夏日报

原标题:宁夏代表团审议监察法草案

3月1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宁夏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并发言。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主席咸辉参加会议。

全国人大代表许传智、金汝彬、马玉山、马慧娟、李郁华、陈春平、王东新、万新恒分别发言。全国人大代表李锐、吴玉才、马汉成参加会议。

代表们认真审议,积极发言。大家认为,监察法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是依法治国、依法反腐的迫切需要,是探索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迫切需要。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实现了由监督“狭义政府”公职人员到监督“广义政府”公职人员的转变,监督范围更广、监督力量更大、监督效果更好,实现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对所有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实现了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的迈进,有利于加强党的统一领导、有利于实现监察全覆盖、有利于形成反腐败的合力,完全赞同、坚决拥护。代表们表示,要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全力支持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监察职能,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许传智代表说,国家监察法草案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概念精准、体系严谨,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拥护、完全赞成。制定出台国家监察法,为监察委员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国家监察法颁布实施后,纪检监察机关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动监察法在监督执纪问责各个环节落到实处。建议尽快制定配套的监察官法、监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修订《刑事诉讼法》,使监察工作与司法工作有机衔接。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沙闻麟列席会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列席会议并发言。大会秘书处法案组有关同志到会听取意见。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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