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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代表团审议监察法草案 李纪恒布小林参加审议

刘江

2018年03月14日08:21    来源:内蒙古日报

原标题:内蒙古代表团审议监察法草案

1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

内蒙古代表团团长李纪恒、副团长布小林参加审议。副团长刘奇凡主持会议。

李纪恒代表在审议时说,完全赞成监察法草案和李建国副委员长作的说明。制定监察法,是我国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活动和影响深远的重大立法活动。制定好监察法,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必将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更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提供重要的政治保障和法治保障。监察法草案充分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丰硕成果,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部署,汲取了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中的深厚智慧,彰显了强烈的“四个意识”和高度的“四个自信”,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监察法出台后,我们要坚决有力抓好宣传解读、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监察法得到全面有效贯彻执行,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权威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随着监察法的出台和施行,随着反腐败斗争的纵深推进,我们国家一定能够实现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布小林代表在审议时指出,制定监察法是我国反腐败立法的重要里程碑。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是一个历史性贡献,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反腐败斗争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都体现在了监察法草案中,实现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标志着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进步。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立法中,我们深刻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定力、战略自信,以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信心。

傅莹、张建民、刘奇凡、那顺孟和、王波、李荣禧、于旭波、李琪林、孟宪东、赵江涛、郝茂荣、费东斌、高世宏、奇巴图、贾润安、龚明珠、霍照良、张晓兵、冯玉臻、杨飞云、张磊、赵会杰、张骥翼等代表作了审议发言,一致认为监察法草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一个科学、可行、成熟的法律文本,表示完全赞成。代表们相信,监察法草案表决通过后,必将成为一部推动国家长治久安的良法。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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