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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出台新政支持创新创业 以政策红利激发人才活力

2018年02月14日10:29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以政策红利激发人才活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保障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不断增强人才发展竞争力,加快推动吉林振兴发展,日前,吉林省出台《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全面吹响了人才集结号。

  《意见》围绕聚焦人才重点、公共服务政策、引才激励政策和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四个方面,制定了18条激励措施。“制定实施的政策针对性较强、含金量较高、惠及面较广、激励作用较大且具有可操作性,是我省有史以来政策创新与突破力度最大的一次。”吉林省政协副主席、省人社厅厅长曹宇光表示。

加大引才聚才力度

让人才为我所用

  当前,吉林振兴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攻坚期,既面临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又面对竞争日益加剧的巨大压力,迫切需要培养和集聚一批国内外各级各类人才精英。在本次新政中,吉林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观,建立刚柔并举的灵活引才机制,强化引才聚才优惠政策。

  为确保精准施策、落地见效,吉林制定人才分类目录,按照不同层次类型将各行业领域人才划分五类,A类为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为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为部级领军人才,D类为省级领军人才,E类为基础实用人才。

  聚焦人才流动引进、选聘通道不畅等难题,新政规定,统筹全省事业编制资源,建立编制周转使用制度,重点用于保障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编制需求。开辟引才编制使用绿色通道,引进D类以上及特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生使用编制时,可随用随批、随时落编。探索试行吉林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选聘机制,A类人员特设直聘;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B类人才可直评特聘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新政还探索放开外籍人才工作或居留限制,给予外籍人才平等扶持待遇,让外籍人才在吉林平等享有人才选拔、职称评价、培养资助以及奖项申报等待遇,更好地创新创业。

  结合人才需求和产业发展实际,新政鼓励和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等灵活方式柔性引才,规定各级政府可给予引才单位相应奖励。

加大创新创业扶持力度

让人才自由追梦

  强化激励政策、下放科研经费支配权、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拓展人才评价渠道……吉林在新政中强调,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更大勇气和更加灵活有力的政策创新与突破,全力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充分释放人才红利。

  为确保更多人才在吉林创新创业,新政提出实施战略性产业人才、科研成果转化人才、高校毕业生以及域外吉人四个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计划,从政策、资金、平台和服务保障等方面“下重本”:加大对省级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孵化器等科技平台支持力度;对创新创业人才在省内创办的企业或科研成果在吉林转化落地的项目,通过省级创新创业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每个项目给予100万元-1000万元定向股权投资;每年选拔资助500个左右优秀初创型、成长型和成熟型创业团队;设立“吉人回乡”创新创业特殊贡献奖。

  “新政不但支持力度空前,而且改革力度爆表!”许多人才在采访中表示,能切实感受到吉林在着力消除制约人才体制机制中的各种障碍,积极为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舞台。

  新政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行税费减免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创办科技企业。下放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使用调剂权,改进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方式,扩大项目承担单位自主使用权。

  新政还在评价方面为人才“松绑”,并鼓励人才到基层创新创业:在企业兼职创新创业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可申请认定高级职业技能等级;在县(市、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服务或创新创业满3年且业绩贡献突出的省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单独认定,可特设岗位聘任等等。

加大人才服务保障力度

让人才安居乐业

  “为人才提供便捷、高效和暖心的服务保障,不断提升人才的荣誉感、归属感和社会地位。”曹宇光介绍,新政在制定过程中,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摸底、广泛走访论证和充分吸收借鉴,旨在制定的政策符合吉林发展实际、符合人才成长需要,确保各类人才在吉林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手续繁琐咋解决?新政提出,开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建立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人才服务模式,对A、B、C类引进人才“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和特事特办,对D类及以上引进人才提供全方位免费帮办服务。

  生活质量咋保障?新政对人才薪酬待遇做出明确规定:高校、科研院所中A、B类人才薪级工资可比照规定标准上浮2级,C、D类可上浮1级;D类及以上人才绩效工资增长比例可上提10%。

  后顾之忧怎么办?新政指出,对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引进人才,按照不同层次给予3万-200万元的安家补贴;长春市实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人才、吉林省其他地区实行全日制大专以上人才随时落户政策;按照D类及以上引进人才家属意愿,妥善安排其就业。

  更值得一提的是,新政的制定充分考虑了人才均衡发展的问题,在重点考虑引进人才的同时,也对域内人才有了更进一步的激励和支持。曹光宇介绍,比如在人才子女就学政策方面规定,A、B类省内人才和引进人才子女可任意选择一所公办高中和民办学校就读,C、D类引进人才同等享受子女就学安置政策等等。“这有效避免了‘引进女婿气跑儿’的问题。”

  据悉,为保障措施更好地落到实处,新政提出,要建立各级政府人才工作联络协调机制,统筹人才政策,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明确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人才工作纳入职能部门、用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强化人才政策落实和经费使用跟踪问效、激励奖惩。

(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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