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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把法治理念带到田间地头

——藤县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见闻

李家健

2018年01月07日10:04    来源:广西日报

原标题:把法治理念带到田间地头

  2017年12月28日,这天是广西飞中律师事务所黎烽律师每月固定前往藤县濛江镇彩塘村开展法律服务的日子。他此行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村里修一条路,涉及几份合同,需他过目;二是该村周家亲戚有一起山林纠纷,请他帮助调解。

  从藤县县城出发,经过近2个小时山路,才到达彩塘村。来不及歇口气,黎烽便马上赶往村委。村主任覃宏毅已经等候多时,为了赶在年前修好路,他得尽快处理好各种琐事。“合同是否合法?期限有没有规定?违约责任怎么写?”这些专业的内容,都需要法律顾问一一过目。

  仔细帮村委核对好几个合同细节后,黎烽又马不停蹄赶到周家亲戚的果园。亲戚俩因为排水沟的问题,争得不可开交,谁也不肯让步。黎烽搬出了民法通则中“便民互利”和“有利生产”的原则,从亲情角度说理释法,让亲戚俩打消了疑虑,最终在律师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从2015年开始,全区司法行政机关着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通过派驻、聘用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和律师等方法,逐步为全区1.6万多个村(社区)配齐法律顾问。大到为村里集体经济提供法律意见,小到为村民处理邻里家庭纠纷,都是法律顾问服务的内容。

  “村民有什么法律问题,都可以找到对应的法律顾问解答。”藤县司法局局长祝继宏介绍,作为我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首批试点地区,该县村(社区)已实现法律顾问100%全覆盖。为了保持法律顾问服务的可持续性,该县率先在全区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每年落实80多万元专项经费,通过发放补贴,激发法律顾问开展服务的热情。

  在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韦发华律师看来,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并不是简单地解决一些法律问题,更深层的改变正在悄然发生。

  2017年12月中旬,一件困扰了藤州镇胜西村10年的难事,终于以圆满的方式尘埃落定。1981年,藤州糖厂征用了胜西村土地建厂,约定每年榨季时,雇用当地村民为季节工。2008年,糖厂停产后,土地被用作房地产开发,原先约定给村民的劳动权利及报酬便无法兑现。此后,村民们为取得合法权益,上访和阻挠施工等非正常表达诉求的方式时有发生。

  韦发华担任该村的法律顾问后,第一件事就是告诉村民们:“现在是法治社会,就算再闹10年,问题还是解决不了。”他积极为村民们寻找法律依据,帮助村民们修改法律文书,同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此事。不久,村民们终于拿到期盼了多年的70万元补偿款。

  “不闹事也能解决问题。”在胜西村当了几十年的支书,朱文森还是第一次这么快速、圆满地平息一场风波,这让他既诧异又服气。如今,他欣喜地发现,村民但凡有什么事情,首先想到的不是闹事,而是找村委会,村委不能调解的,可以找法律顾问,用法律的途径办事。“培养人们的法治观念,是潜移默化的过程,也是我们提供法律服务的最终目的。”韦发华说。

  藤县各村(社区)的法律顾问除了在具体事件中为群众讲解法律,还不定期在村委、田间、村小学等地举办法律讲座,针对农村常用的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解答,不断增强群众学法用法的能力,在他们心中树立依法办事的理念。

(责编:李源、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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