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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土尽责,让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海西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纪实

薛 军

2017年09月17日15:32    来源:青海日报

原标题:守土尽责,让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落地,必须要勤耕责任田,紧抓细抓主责主业。该开的会要开,该约谈的要约谈,该提醒的要提醒,该咬耳朵的咬耳朵,该扯袖子的扯袖子,绝不能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在中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十二届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州委书记文国栋言辞恳切,把这次讲话作为再一次集体约谈,给所有与会的领导干部“紧螺丝、上发条”。

“不松手、不甩手、不缩手、既挂帅又出征……” 近年来,海西州委、州纪委始终以从严治党为己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幸福和谐美丽现代化强州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作风保证和纪律保证。

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制度的力量约束权力,以精准的措施正风肃纪,以坚决的态度惩治贪腐……海西州委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敢抓敢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带头向州、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带头落实述责述纪述廉、约谈提醒等制度,以上率下带头担责。

在州党代会、州“两会”、州委全会、千人干部大会等全州性和相关专题会议上,州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作出部署。

去年以来,州委主要负责同志结合主持召开州委常委会议,集体约谈州委各常委2次,就落实主体责任先后约谈各地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3次、州级部门负责同志90人次。

落实主体责任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更要付诸行动。州委先后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强化问责工作的意见》《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纪实制度》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20余份。

州委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三基”建设、维护稳定和民族团结4项主体责任,改革发展、生态保护、安全生产3项重要责任整体打包,通过层层约谈加压、年中年底集中述职的方式,进一步靠实各级党委(党组)和主要领导管党治党、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责任。

同时,用格尔木“两个责任”不落实典型案例警示全州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由州委常委会带头,层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推进层层反省反思,认真组织整改,让每位党组织书记都吃“感冒药”、打“预防针”。

聚焦主业主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海西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格按照四类方式依纪依规处置各类问题线索,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调整充实州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纪检机关和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力量,形成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

去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533件,处置问题线索399件,立案51件、结案62件(含上年遗留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2人,组织处理7人。其中州本级立案1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县处级干部15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7人),诫勉5人,向州委常委会作检查2人,向州纪委常委会作检查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今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1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80件,谈话函询78件(次),立案审查36件。其中,州纪委立案审查12件。

组织开展十八大以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对53名受处分人员执行处分决定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追缴受处分期间违规领取的工资、奖金58.29万元。

持续加大对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刻汲取甘肃祁连山生态环保问题教训,州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全州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沟通协调机制,启动问责机制,成立3个专项调查组,深入实地对生态环保违规违纪问题开展核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生态环保领域案件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其中县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22人;对12人予以诫勉,其中县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5人;对一个地区和一个部门在全州予以通报;责成17人作出书面检查,其中厅级干部4人、县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4人。另外对10名科级干部予以提醒谈话。

勇于动真碰硬,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海西州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整治“四风”,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不断推进全州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围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州委州政府22条措施及12条补充规定,海西州纪检监察机关盯住重要节点,通过明察暗访、交叉检查、与相关部门联动协作查纠、聘请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并认真整改落实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全州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

集中开展了超标使用办公用房、超标超编使用公车、“三公”经费专项整治和干部周转房调查摸底工作。对违规报销差旅费、公务接待不规范和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去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集中检查和明察暗访143次,开展异地交叉检查2次,15名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处理,州纪委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的“四风”腐败问题典型问题16起47人,省纪委“曝光台”曝光14次36人。

针对全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措施中存在的问题,州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门约谈了各地区党委书记,州纪委书记约谈了州级四大班子秘书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执行落实作风建设规定措施提出明确要求。

海西州还建立健全“三不为”干部治理、容错纠错、能上能下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四项联动机制,强化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着力整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强化干部责任担当,在现有考核办法基础上,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制定出台《海西州重点工作推进考核及奖惩暂行办法》等15个专项考核考评办法,用强有力的考核措施倒逼目标责任落实、干部履职尽责。

同时,海西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认真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全面起底农村牧区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特别是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排查,共排查各类问题线索302件,并按规定程序全部进行了处置。加大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的督办力度,从严追责,州纪委对县市纪委上报的报结材料,由相关业务室进行会审,对问题未查全、事实未查清,定性不准确、处理不到位的,予以退回或视情况要求补报材料,做到件件查清查准。

去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90件,其中初核72件,函询5件,立案1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人,发现违法问题线索移交检察机关2人。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领导包案制度,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接待信访群众147批579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38件,其中州级领导接待信访群众23批65人,化解矛盾纠纷21件。

(责编:姚茜、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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