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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免责同步发力

浙江鼓励干部放手干

浙组轩

2017年09月15日15:49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浙江鼓励干部放手干

近年来,浙江在总结各地探索的基础上,着眼于支持创新、激励担当、宽容失误,制定实施《关于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若干意见》,激励广大干部奋发奋进,效果明显。

犯错可容,鼓励干部甩开膀子大胆干。浙江紧扣中心大局,主动贴近改革任务,做到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容错纠错就迅速跟进到哪里;改革任务落在哪里,容错纠错就立即配套到哪里。针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为官不易”情绪,温州市在全省地级市首推容错免责机制,对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工作推进、刚性任务执行及承担改革创新试点任务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出现的工作失误或无意过失,给予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之后各地陆续出台容错免责办法,鼓励党员干部大胆去试、放手去干。

精准问责,既不“纵错”也不“误伤”。浙江各地在谋划工作时,既高悬问责“利剑”,防止纪律“松绑”、作风“减压”;又事先引入容错机制,考虑容错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将问责和容错的合力发挥到最大。如舟山市定海区一街道人大主席因制止某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低保户,遭到不实言论中伤。定海区有关部门及时为其澄清问题,减轻了担当碰硬者的压力。但容错免责不等于“无底线”宽容过失、免于问责。浙江要求各地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划清“容错免责”与“纵容包庇”三条区分红线,即,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警醒违纪者。

配套跟进,为改革创新注入新动能。近年来,浙江充分考虑改革创新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出台专项改革领域问责、免责办法,坚持严格问责和精准免责同步发力。针对全省当下“最多跑一次”改革,许多地方配套制定了《关于实施容错纠错机制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意见》,明确“执行容缺受理制度过程中因企业、群众失信,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资料而导致一定失误或偏差的”等情形属于容错免责范围。桐乡市探索建立健全组织纠错机制,明确组织纠错和容错免责相统一,在容错认定的同时启动责令纠错程序;建立健全澄清保护机制,对受理的举报信件,集体研判、严格甄别,区分诬告、错告和正常举报;建立健全跟踪管理谈话机制,对予以容错免责的干部实行为期1年的跟踪管理。

全程闭环,让容错纠错落地有声。浙江在鼓励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制度设计上,做到防错、容错、纠错各环节、全流程无缝对接,形成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制度“闭环”,最终力求少犯错、不犯错。如诸暨市及时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召开改革任务部门和问责部门对接协调会、行业专家评估会等形式,进行科学评估预测,并由市委深改办对是否符合免责情形进行前置把关,力求将问责风险降至最低;建立纠错备忘机制,鼓励引导“试错”的干部积极主动承认错误,努力挽回损失,避免“重复试错”;所有问责、免责案例“一案一档”建立工作台账,为精准问责、精准免责提供借鉴参考。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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