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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

朱康有 王杰

2017年08月10日16:3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指出,“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意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纳入国家战略层次,从整体上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作出规划,以国家意志提出的系列重大举措,必将显示出深远的重大意义。

一、从理论到实践的全面部署

一个国家和民族精神深层的自信和成熟,依赖供给于它的文化世界支撑。显然,中华民族在其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是自信的,并以力压群芳的成就显示出恢弘的外在气度。在近代列强和西方文化的硬、软实力挤压中,我们极不情愿地变成了“学生”,甚至“自卑”起来。体用之争的结果是,坚守文化本位的声音无情地淹没在滚滚历史车轮扬起的尘烟中——外来的马克思主义文化却拯救了濒于灭境的中华文化,为之注入新的生命力。世纪之交,深度发展的互联网、每年上亿的出国人次,使得走出封闭圈子的普通中国人深深融入世界多元文化的格局,随之带来的观念撞击渗透至各个层面。百余年精英关注的文化纷争,演化为大众意识中中西好坏、古今优劣的价值选择,日益撬动着国家文化安全的杠杆。《意见》提出的“三个迫切需要”,警人深思,体现文化观上的深远忧患意识。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近代以来我国发展历程赋予的规定性和必然性”,“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既引发了中华文明深刻变革,也走过了一个逐步中国化的过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取得了重大成果,但还远未结束”。那么,要建立的“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是什么呢?一定是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与当代中国发展实际结合,同时吸收当今世界文明成果的马克思主义!《意见》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立足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丰厚滋养”。

尽管学术和理论上的争论仍将以各种形式延续,但是正如几年前启动的“马工程”一样,把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作为一项“工程”提出来,说明我们的民族和国家多么需要百余年争鸣不已的心沉静下来,实实在在做更多精神文化领域的建设工作。

十八大以来,在中国复兴梦的引导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文化建设大业特别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既有对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之借鉴,亦有对建立“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之启示。《意见》的很多内容,实际上是习近平同志基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作出的关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一系列重大论述之凝练与落地。

《意见》厘清了人们心头上的许多困惑。我们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由于历史的原因,传统文化中有一些不适合现当代的因素自然难免,需要给予其转化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当下社会主义文化中、融入到中华民族文化中,就成了既包含历史文化、又涵盖当今文化建设、另借鉴外来文化的整体“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拿今天的完全否定古代的、古代的完全否定今天的,还是拿西方的完全否定中国的、中国的完全否定西方的,都不是“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

“优秀”是从正面讲我们传统文化中有积极的、有益的内容——《意见》的第二部分讲了三个大的方面: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这些是人们比较公认的、能够取得大家共识的内容。用例举的方式阐明其中包含的具体方面,说明还有一些是需要我们共同来发掘、来挖掘的内容。自然,“优秀”并不是说,我们今人已经完全弄清楚了哪些是精华、哪些是糟粕,甚至说还可能有不为今天的人们所理解(亦或误解)的东西所在。《意见》在“重点任务”的部署首条就是“深入阐发文化精髓”,其中用了一个“深入研究”、四个“深刻阐明”——可以这样说,这些都是我们今天还没有“讲清楚”而有待“讲清楚”的内容,努力的空间简直大极了。为此,包裹起来的“神秘化”倾向、某些“宗教化”苗头是要不得的,而能够“讲清楚”,没有身心的投入和实证、没有现代文明特别是科学文化的坚实背景,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我们认为,这一文化工程实施意见的部署是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远远突破了过去很多时候仅仅处于学者呼吁层面或零打碎敲的“点缀”“边缘”状况,上升到“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融入生产生活”比如城市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休闲文化等方方面面。即就“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来说,《意见》指出,要“按照一体化、分学段、有序推进的原则,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各领域”,提出“加强面向全体教师的中华文化教育培训”等种种具体措施正是我们一些从事中华文化研究、教育和普及工作者所汲汲以求的;我们同时也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重大。

二、从组织到制度的严密保障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兴起的“国学热”往往处于散兵游勇、各自为战的状态,免不了出现饥不择食、泥沙俱下的现象,甚至引起了社会上很多质疑的声音。我们欣喜地看到,遵循《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由党和政府来主导其贯彻和落实,有政策和法治的严密保障,将极大地改变这些状况。

《意见》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宏观指导,提高组织化程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新格局”。可以毫无争议地说,对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必须根除一些根深蒂固的无知、长期盘踞头脑的偏见、有意无意形成的曲解,改变畏手畏脚的习惯做法,大胆开展工作,并把《意见》提出的各项举措分解分工,进而落到实处、行到实处。

作为历年来传统文化的研究者和弘扬者,我们深深感到环境氛围、资金支撑实在是太重要了。令人雀跃的是,《意见》提出“加强政策保障”、“加强文化法治环境建设”等诸多相关财政金融、专项规划、项目支持、制度安排、法规规章等等措施,显然,所有这些都指向一个长远的目标,那就是要排除各种内外干扰,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奠定一个长久的、稳定的环境。在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指引下,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祖归宗”,同时吸收世界先进文明理念,必将引领中华民族精神自我前行的方向而不至于迷失和彷徨。

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种文史知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领导干部也要学习,以学益智,以学修身”,他要求领导干部要“多读优秀传统文化书籍,经常接受优秀传统文化熏陶”。显然,各级领导干部担负着治国理政的责任,而治理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不可能靠任何别的国家来给你提出规划。“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这些经验,以浓缩的形式集中体现在文学、历史、哲学等经典之中,值得我们将之放置于案头,深思咀嚼,时读时新,升华为今天的智慧。

党的十五大讲“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 ,十六大讲“发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十七大讲“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十八大讲“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可以看出,从“继承”、“发扬”、“弘扬”、“全面认识”到加强教育、建设传承体系等,我们对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步步深化。《意见》指出应“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如何起“带头作用”?不只是对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从整体上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和评价,亲自参加学习,同时更为重要的是为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提供“相关扶持政策”、“作出制度性安排”。一部分人(包括部分领导干部)对传统文化不理解甚至有误解,并非他们自身的主观缘故,毋宁乃长期以来教育内容上的匮乏和不系统等很多历史原因造成的,“补课”势在必行。《意见》不仅提出国民教育的贯穿要遵循“一体化、分学段、有序推进的原则”,而且提出要“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的重要内容”,就是针对干部教育而言的。

我们从2011年底开始,依托国内从事国学研究的著名专家著写的《领导干部国学大讲堂》(王杰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1年版,李瑞环题写书名),开始举办“领导干部国学大讲堂”讲座,开展“领导干部学国学”系列活动。目前,已经举办12次讲座,召开“领导干部国学论坛”,尤其是开展的大型公益活动“领导干部学国学全国行”(许嘉璐、何毅亭出席启动仪式,目前已经走进了7个城市)、创建的“领导干部学国学微信公众号”(短短两年多,加入人数达8万人,大部分为各级领导干部)在国内外影响很大,充分反映了干部教育形势和任务的迫切需求。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意见》精神,发掘优秀传统文化在管理、经济、文化、军事、法治、医学、外交等方面的资源,发挥其经世致用的“实学”功能,全方位打造优秀传统文化高端智库(党建网公布了部分专家库资源),助力民族文化复兴,服务治国理政。

《意见》指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坚持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学校等城乡基层。”《意见》还对各类文化单位机构、各级文化阵地平台以及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提出了相关要求。《意见》最后提及的“六个发挥”落地有声,说千道万,就是“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

三、让中华传统文化走出去

在一个开放、多样化的世界中,各民族和国家的文明、文化,既保持自己特色,同时又在交流互鉴中取长补短,共同提高。通过中外文化交流互鉴,推动中华传统文化走出去,是《意见》重要内容之一。为此,对外文化交流合作,从内容到方式在水平上都应有一个较大提高。我们认为,中华传统文化走出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在传播内容上,先术后理,首器次道。海外异域,国情民情迥然不同,文化传统差异巨大。在国内叫得好、叫得响的作品、项目,在国外不一定叫得好、叫得响;反之亦然。想当然把国内的做法,运用到国际上传播,很可能适得其反。比如说,在国内传播传统文化,我们一般是先从理论上讲其重要意义,解决认识问题,然后再着手贯彻实施具体项目。而在他国,相关背景缺乏,文化圈差异带来的理念截然相异,对我了解有深有浅,感情有好有差,判断事物的价值标准不一,认知不等于认同,因此或许正好相反:先实施具体的文化项目。如此说来,我们应尊重差异,不强求对方点赞苟同。特别是,不纠缠于文化观念“形上”的是是非非,而在文化的实证和器物层面上多下工夫,先让对方感性了解,然后激起其主动的思考、理性的好奇、热情的学习。

《意见》恰恰体现了这一原则。在例举的中华传统文化代表性项目中,大部分具有“普世”的实用价值。有谁能拒绝一个健康身心的需要呢?像我们包含神奇针灸、丰富多彩的医药,色、香、味俱全的烹饪饮食,养生技击一体的武术健身等,颐养了生生不息的中华民族,对其他国度的人民亦大有补益。像园林、戏曲、民乐、书法、国画等传统文化艺术,千百年来熏染陶冶出来的精神产品结晶,情感色彩浓厚,如音乐被称为“无国界的语言”,自然也能让“国外民众在审美过程中获得愉悦、感受魅力”。中华典籍、中国文物闻名于世,更能激起世人探寻文明根源的惊奇。不同文明的交融,一定是先在物质的、感性的表层上相互接触,然后慢慢深入至神经和骨髓上去。在此基础上,面对人类共同的问题,放下各自的矜持或傲慢,大家平等坐下来一起研究,然后进行深度的合作才有可能,我们所说的汉学交流、智库合作、图书出版,也有可能进一步地展开和扩大。

第二,在传播方式上,途径不一,模式多样。任何文明、文化传播,都要借助一定的载体、手段。古代受地理和技术条件限制,各个不同文明板块来往有限。近代以来,科学技术大踏步提高,国家和民族交流逐渐多了起来,但文明主体的互动染上了大规模殖民和战争的色彩。世纪之交,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出现,正在把人类居住的这个星球变成一个信息瞬间传递、扩散的“村落”,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中华文化传播格局”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

2017年1月19日,在中国实学研究会、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领导干部学国学促进会主办,26国学网承办的“国学孔院行”启动仪式上,有专家就提出:应结合当地政府和学校的有关文化项目,契入进去,丰富其内容,使活动的单向展开变成一种双方的需求。我们理解,《意见》提出的“充分运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文化节展、文物展览、博览会、书展、电影节、体育活动、旅游推介和各类品牌活动”来助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个是我们有较大主动性的文化中介机构或人员:比如说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还有华侨华人、各方面出境人员,我驻外机构、中资企业、遍布世界各地的中餐馆;一个是双方合作开展的活动项目,比如说文化节展、文物展览、博览会、书展、电影节、体育活动、旅游推介和各类品牌活动(这些活动有时我们也可以作为主动的一方);一个是对方主办的各项文化活动,如果有可能我们也可以考虑参与进去。这样看来,只要积极性调动起来,并给予适当政策鼓励甚至资助扶持,机会还是很多的。与某些西方国家文化渗透的图谋不同,我们不是去故意搞乱别的国家和人民,而是更多地从对方的角度着想,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意见》提出要“综合运用大众传播、群体传播、人际传播等方式”,其中“大众传播”强调了文字(报纸、杂志、书籍)、电波(广播、电视)、电影、电子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和工具,受众庞杂;“群体传播”相对范围小,针对的是利益、观念、目标、关心等因素相互联结起来的集合体;“人际传播”专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信息交流,感官参与度高,可使用语言和大量的非语言符号(如表情、姿势、语气、语调)等等。

文化不只是抽象的观念,还和经济利益挂钩。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类开始进入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智能生产力时期,文化除了传统的意识形态和教化功能外,出现文化经济化、经济文化化现象。过去是卖产品(成本+利润),现在是卖品牌、卖文化、卖价值观。文化产业已成为全球成长最快、利润最大产业之一。但是,不要说同欧美发达国家比较,就是和日韩相比,我们在世界文化市场的份额也是很低的——这与文明古国的历史地位、第二大经济体的现实很不相称。新世纪伊始,我国的文化产业年年攀升,潜力巨大。为此,要充分运用我们的经济对外贸易、“企业走出去”前期奠定的基础,配合国家制定的经济开放新格局(如“一带一路”),扩大人文交流,尤其注重“发展对外文化贸易,让更多体现中华文化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使得双方受益、多方获利。

“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与交流新模式”究竟是什么?恐怕一下子也很难讲清楚,双方都能接受的模式,需要在实践中磨合、探索。本土化、世俗化本来就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要互通有无、友好协商,切忌自以为是、单向流动。在传播我方文化活动、文化理念的同时,还应注意发掘和汲取所在国的文化精髓。传播、交流实质是不同文明的对话。换个角度、换个方位看自身,对我们在今天从形式到内容上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而言,也是一个外来的比对“刺激”因素。当一种文化具有全球性影响和眼光时,对比使它能够回到对自身的反思和自觉中。

第三,在传播目标上,虚实结合,互利共赢。所谓“实”,就是让交流的双方能够受益得利;所谓“虚”,就是《意见》指出的“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展示好中国形象”——这是我们单向需要达到的一个目标——它同时也意味着我们向对方的好故事、好声音、好特色、好形象的学习。

“故事”在传播交流中最富有亲和力、感染力。来自于生产生活的故事,富有人情味,传达的信息可看可听,大家都乐于接受。如果上升到理论的层面,那就要能作出“打通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汇聚和表征中国的努力、思考和期望,提炼出中国方案、中国智慧。这有利于我们尽快摆脱“国大声弱”的困局,构建对外话语体系,使我们不仅身置国际舞台中心地带,还能在舞台中心发出强音。

国家形象就是国家的文化形象;国家危机,某种意义上就是形象危机。美国高盛公司咨询顾问雷默认为,中国目前最大的“战略威胁”之一,在于其“国家形象”。在国际社会中,如果你自己不去主动地表达自己,就必然要被别人所表达、所叙说。长期以来,我国形象被西方一些媒体“丑化”“污名化”“妖魔化”,被折腾得扭曲变形、面目全非。建构文化世界的自我形象,解构国际社会有关中国的负面形象,已经迫在眉睫。当代中国形象应该是“文明大国形象”“东方大国形象”“负责任大国形象”和“社会主义大国形象”——四种形象的综合体,就是中国故事需要塑造的中国形象。2015年3月19日中国外文局对外传播研究中心发布《2014年中国国家形象全球调查》,对不同区域和发展水平的9个国家4500名各界民众样本进行调查表明: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急需通过传统文化了解中国形象。可以说,《意见》的出台,为我们从该角度着手指明了方向。

一种文化内部的吸引力不足,就会影响到外部的感召力。反思的内敛性越深入,向外的放射就越深远。“让中华传统文化走出去”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在国内把传承发展做好。吵吵嚷嚷,没有“温情”和“敬意”,凝聚不了共识,形成不了合力,就不能奠定文化认同。为此可以说,《意见》这一部分的落地程度如何,恰恰与其他部分的贯彻实施程度紧密关联。让我们立足国内,辐射相关国家,“墙内墙外同时开花”,通过总结案例,分享成功的“故事”,在滚动式发展中使这项活动壮大起来,从而推动海外中华文化传播从初期的语言学习和模仿,上升到历史文化交流入心入脑的更高阶段。

《意见》内容极其丰富,作为中华儿女,我们每个人都要细细学习和领会,认真贯彻和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将之摆上重要日程,充分发挥各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共同延续和发展中华文明,促进人类文明进步。

(朱康有,山西平陆人。博士、国防大学教授,中国实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专著5部,主编副主编著作48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军事科学》《中国哲学史》等报刊上发表文章106篇。主要研究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

王杰,山东淄博人。博士、中央党校教授,中国实学研究会会长。领导干部国学论坛及领导干部学国学全国行活动发起人、倡导者,中宣部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第29场《传统文化与官德修养》宣讲人。专著、主编多部。在《哲学研究》《中国哲学史》《中共中央党校学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学习时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及图书评论近200篇。主要研究中国传统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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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紫薇(实习生)、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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