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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召开 李锦斌作出批示

2017年07月27日10:34    来源:安徽日报

原标题: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相结合构建符合司法规律体现时代特征的司法新模式

7月26日,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肥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省委书记李锦斌关于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批示和在省委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建中主持会议。省法院院长张坚、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出席并发言。武警省总队司令员王宝音出席会议。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委政法委书记及政法机关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李锦斌在批示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政法战线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和关键举措。全省政法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相结合,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信息化应用,着力构建适应实践需要、符合司法规律、体现时代特征的司法新模式。要坚持重点突破和统筹推进相结合,深入实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统筹推进公安改革、国家安全机关改革、司法行政改革,切实提升改革整体效能。各级党委要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指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攻坚克难,精心实施,确保了司法体制改革按序时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探索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安徽经验,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推广。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坚持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在大事上作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基本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全省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改革的大局观,切实把司法体制改革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发挥主要作用,层层压实责任,勇于克服阻力、攻坚克难,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会议要求,要紧盯目标任务,聚焦突出问题,狠抓工作落实,通过严格执行入额者到一线办案要求、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健全落实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切实解决员额制改革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组建新型办案团队、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完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权责一致、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通过确保工资制度尽快落实到位、完善绩效奖金分配办法,进一步落实职业保障制度;通过落实全面统管人财物工作、加快推进政法专项编制收归省级统一管理、加强干部分类管理等措施,切实解决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谋划,统筹推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支持国家安全机关改革,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整体效益。要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主动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坚持高标准研发应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坚持高起点谋划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坚持把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会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抓改革,亲自推动,挂图作战,倒排工期,跟踪问效,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一个一个问题去解决。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法委要负起牵头责任,加强督察指导;法院检察院要负起主体责任,对自身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对需要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向党委和政府汇报。要加强与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系统建立调度、约谈、通报制度,定期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报告问题整改情况,力争使我省司法责任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记者 李晓群)

(责编:曹淼、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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