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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升:以新的理念提振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017年07月26日08:50    来源:青海日报

原标题:以新的理念提振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结合海西国税实际来看,如何解放思想、创新发展,以新的理念贯彻落实好“四个全面”和“五大理念”, 充分发挥税收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强化组织征收,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财力保障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工作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中共海西州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在全省率先两年实现整体脱贫,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快发展和改善民生,特别是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全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都需要可靠的财力作保证。省委生态立省战略为培育生态税源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支持,为推动税收结构调整带来了机遇。国家适度扩大总需求,并重点向中西部倾斜,有利于海西争取国家更多支持。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实施,国内外在海西地区的投资将不断扩大,将会极大地推动海西经济发展。作为国税部门,要着力抓好两个方面工作:

要强化税源管控。合理调整征管职能,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岗责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征、管、查三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好征管信息系统前、后台业务的整合与衔接。定期组织对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税源进行专项检查、调查、预测、分析和控管,将税源监控置于征管中,在征管中寻找税源、监控税源。全面建成符合海西税源实际的风险管理机制,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实现管理效益最大化。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户籍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管理和跟踪监控制度。扎实推进纳税评估,积极探索建立纳税评估管理平台,运用指标分析、模型分析等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估。完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之间的互动机制。深入开展税务稽查,不断扩大稽查工作成果。

要大力培育可持续性税源。要按照州委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建议“五个培育打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培育发展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民族医药、资源精深加工等新兴产业,逐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努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积极服务于农村、牧区发展,大力支持农业、畜牧业产业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充分用好、用足、用活关于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推动全州工业、矿业产业升级和调整。充分运用税收手段,支持科技创新,支持技术开发、转让,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支持科研、文化机关机构转制。把支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胆解放思想,大胆吸收借鉴,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积极研究配套措施。

以依法治州为平台,深化依法治税

依法治国是治国方略,依法治税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势必成为各级税务部门一项更加急切的重大工作。

要在依法治税宣传教育上下功夫。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是做好一切税收工作的前提。要大力开展依法治税宣传教育,将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宣传的重中之重,大幅度增加以税收法律知识为内容的学习和宣传,努力增强税务干部的依法治税意识,提高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做到公正执法,廉洁从税。

要在整顿税收秩序上下功夫。要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税收公平,努力促进税收法治的实现。要把查处和打击税收违法行为贯穿于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之中,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对税收违法行为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查处。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作用,日常稽查、专案稽查和专项稽查多措并举,坚决打击偷逃抗骗税行为。每年分行业、分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加大重大案件的执行力度,曝光典型案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对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等情况的宣传报道,宣传纳税典型和优秀税务干部,公开曝光有意拖欠税款、偷逃骗抗税的单位和个人,切实净化税收环境。

用好税收政策,加快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海西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作出新贡献。税务机关作为服务群众的前沿部门,税收工作和纳税服务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政部门的良好形象,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地位。特别是作为民族地区的税务部门,税收工作和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更是直接关系到民族团结进步的大局。因此海西国税部门要进一步改进税收工作,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要认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着力落实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是海西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繁荣市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要进一步优化对小微企业的纳税服务,简化办税流程、办税环节和办税手续,积极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一窗式”和“全程式”服务,减少报表资料的重复报送,为小微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积极开展征纳双方互动服务,了解纳税人政策需求、解决纳税人在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结合汇算清缴等工作,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实时开展纳税提醒,对未享受者及时办理退税或抵减税款手续,并做好各类数据的分析比对。深入开展分析调研,积极提出合理建议,促进税收优惠政策的不断优化和完善。

突出税收政策引导,促进社会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要通过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完善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作用服务全民创业,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注重落实和运用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效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和地方残疾人就业难问题,缓解就业压力。运用西部大开发等系列税收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扩大招商引资,进而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加大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为农牧民增收创造条件。对重大民生项目,要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吸引更多资金投入,保障项目顺利开工、尽快建成、推进运转,从而为民族地区的安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要改进措施,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从管理转变为服务,始终坚持“聚财为国、为民收税”的工作宗旨,加强日常税法宣传咨询和面对面、个性化的纳税辅导。优化办税服务,全面推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窗式”服务,简并各类办税环节,提高办税效率。大力推行“双语”服务。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民族政策、民族知识教育,在办税服务厅开设“双语”服务窗口,配备“双语”导税员,为少数民族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宣传和少数民族语言税收咨询服务。推进纳税服务平台建设,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高质量纳税服务,重点是在服务手段、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上实现新的突破。实行服务理念从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转变,建立需求主导型服务供给模式;实行服务主体从税务单一主体向社会多元主体转变,构建政府部门、税务部门、社会力量多元主体的“大服务”工作格局;实行服务重点从帮助履行义务向帮助安全纳税转变,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义务,规避涉税风险;实行服务方式从见面服务向不见面服务转变,大力推广电子报税和网站办税,及时提供网上办税、政策咨询服务;实行服务评价从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转变,探索建立涵盖涉税全过程的纳税服务绩效评价指数体系。

(责编:曹淼、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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