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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 尤权主持

2017年07月22日13:46    

本报讯 (记者 郑昭)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21日下午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陈桦、叶双瑜、苏增添、张广敏、邓力平、刘群英、彭锦清,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洪捷序,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水资源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会议批准《南平市朱子文化遗存保护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决定任命名单(名单见2版)。任命杨贤金为省政府副省长。任命陈小平为省十二届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冯潮华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兆民为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委主任。任命吴贤德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任命欧岩峰、吴钟夏为省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吴金喜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方齐苗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因工作需要,免去方群、林蔚芬的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免去刘朝阳的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职务,免去陈星的省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职务。因涉嫌违法犯罪,免去阮学智的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副主任职务。表决前,拟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省法院副院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作了供职发言。

会议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因任职年龄原因,会议决定接受刘修德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和省十二届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职务,并报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也列席了会议。

当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有关报告和决议草案。

来源:福建日报

(责编:李叶、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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