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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病有所医”到“病有良医”

记者 袁卫

2017年07月13日17:1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在家门口就得到省级大医院知名医生的诊治;公益性预约挂号服务平台的建立、自助挂号缴费的普及、“药品零差率”的实施,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日益健全的重特大疾病保障网,化解了大病患者家庭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近年来,浙江朝着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确立的“卫生强省”发展战略,秉持政府主导、公平享有的医改理念,以“双下沉、两提升”为主线,深化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改革,一系列惠民政策给百姓看病就医带来更多获得感。

浙江提出,2017年通过深入推进“双下沉、两提升”,确保每家三甲综合医院与2家以上县级医院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每个县市每天有三甲医院派驻的不少于10名副高以上职称医师在县级医院工作,把优质医疗资源真正沉下去。

每个人享有“病有所医”

作为第二批综合医改试点省,浙江深入推进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改革,给百姓看病就医带来了诸多实惠。

德清县莫干山镇四合村村民周吉祥在7年前患上了直肠癌。“生病第一年,花了8万多元,只报了1万多;最近这次住院治疗花了3万多元,却报销了将近2万元。” 周吉祥说,

周吉祥感受到的变化,源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成功并轨。早在2014年底,浙江11个设区市就制定出台了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率先在全国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的职能、制度和经办并轨。截至2016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达5175万人,总参保率达96%,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形成。

近年来,全省各地不断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县域内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已达50%左右,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更是达到75%左右。

“以前看病难、看病贵,往往是小病扛、大病拖,现在看病更便捷、负担更轻了。”这两年,在浙江各地经常可以听到群众的称赞。

2011年,浙江明确提出以“药品零差价”为切入点,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并于2014年起全面推开。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启动医疗服务阳光用药、探索建立药品分类采购制度等一道道改革举措剑指“以药养医”机制,虚高不下的药品价格明显下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销售价格平均降幅30%,门急诊均次药费下降30%,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连续多年实现零增长……“看病贵”得到了有效缓解。

“不管有病没病,只要有健康问题,首先找家庭医生。”这是杭州市小营街道大学路新村居民的习惯。自2015年省政府出台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以来,共有1.7万名全科医生及其团队与1175.9万名城乡居民签订服务协议,覆盖率达24.28%。浙江提出,到2020年每个家庭都要拥有1名签约服务的责任医生。

随着智慧医疗的快速发展,全省建立了统一的覆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公益性预约挂号服务平台,掌上医院、云医院等互联网诊疗模式日益常见,诊间结算、自助挂号、远程治疗等智慧服务在各医院开始普及,群众看病就医体验进一步改善。

家门口实现“病有良医”

“已经咬得动苹果了!”听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副院长谢志坚又“下沉”县城医院,家住武义农村的王阿姨一早就赶来复查。王阿姨患有颞颌关节病,以前一张嘴就痛,吃东西很是费劲。得益于专家的治疗,她能咬得动的东西越来越多。

在龙泉山区,患胃癌伴有肺气肿的李阿伯,因为当地医疗水平限制,无法在当地接受手术,恰逢浙医二院肿瘤外科副主任邱培林“下沉”到龙泉市人民医院,成功实施了胃癌根除手术。

近年来,浙江启动了“双下沉、两提升”工程,通过“医学人才下沉、城市医院下沉”,促进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提升”。

越来越多的专家、名医下沉到基层医院,使患者在家门口就能看到大医院专家。目前,浙江已实现“双下沉、两提升”对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全省每家县级医院平均有10名左右城市三甲医院的专家常驻。2016年,15家省级医院下沉副高以上专家达1627人次。

专家团队下沉到基层医院,在为当地群众精心诊治的同时,还为基层留下了一支“带不走”的医疗队伍,基层医院的诊疗水平、医院管理、人才梯队建设等方面有了整体提升。

在浙江省人民医院全面托管的海宁市中心医院,患者毛某的输尿管镜钬激光碎石微创手术,是当地泌尿科青年医生赵冯俊主刀的。

“没想到有一天自己可以熟练操作。”赵冯俊说,自从省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丁青下沉到医院后,除了日常坐诊,还手把手教当地医生做手术,他们医院每年的手术例数和级别都在提高。

只有基层医院“接得住”,人民群众才“愿意去”。“双下沉”有力推进了浙江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进程。数据显示,2016年,浙江11个设区市全部纳入国家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试点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较同期增长6.34%,87%的县市县域内就诊率超过80%。

让困难群众“病有所依”

今年以来,由省民政厅和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发起的“童守计划·浙江省留守儿童大病保险”项目,在淳安县和平阳县蓬勃开展。

保险条款约定,留守儿童一旦患大病,在完成社会保险报销后,家庭自付医疗费用达到规定标准时,即启动最高达20万元的保险理赔报销。另外,该项目还将免费为留守儿童提供最高10万元的意外致残补助。截至3月底,两县已有约7600名留守儿童办理了投保手续。

“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曾是多少普通家庭的梦魇。如何让困难群众“病有所依”,避免“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浙江进行了不懈探索。

早在2014年,浙江就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覆盖全体人群、涵盖各类疾病的大病保险制度,并将15种大病治疗疗效明显的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说,以一年医疗总费用40万元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为例,基本医保可以报销28万元,大病保险可以报销5万元,如符合民政部门认定的因病致贫人员,还可以报销5万元,个人承担2万元;如属于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剩余合规医疗费用将全部由医疗救助资金支付,层层化解大病患者家庭医疗费用支出风险。

2016年起,浙江率先将戈谢病、渐冻症、苯丙酮尿症纳入罕见病医疗保障病种范围,患者凭相关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回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后,相关医疗费就可以刷社会保障卡一站式结算。同时,患者在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后的剩余合规医疗费用,还将通过专项救助渠道解决。

据悉,2016年全省直接医疗救助困难群众410万人次,资助了125万困难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从今年开始,宁波市镇海区由财政出资,在全省率先实施重特大疾病保障工程,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产生。按照当地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合规医疗费,经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可继续按50%—60%比例享受最高15万元的大病补偿金。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浙江还要继续完善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十三五”时期,浙江计划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起付线的剩余合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支付50%以上比例,并向困难人群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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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紫薇(实习生)、王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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