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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基层治理现代化

记者 叶慧

2017年07月05日14:5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政治文明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自2006年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浙江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基层治理的方方面面,用法治的力量推动社会发展,为法治中国建设积累了生动的实践经验。

基层政府工作法治化

重视基层基础建设,是法治浙江建设的特色和优势。

早在2007年,浙江以开展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为主载体,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并在全国率先出台相关考核细则、进行创建考评,每年对获得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确保法治浙江建设每年有新突破、新发展。

2011年8月,省委出台《关于加强“法治浙江”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把基层基础工作放在法治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来谋划和部署,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依法治国,先依法治权,浙江积极推进党委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

2009年开始,浙江在全省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中全面推行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制度,把依法执政的要求落实到基层。

浙江在全国较早提出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规章体系,为基层政府法定权责,依法行政。

近年来,浙江省、市、县三级政府通过修订政府规则、常务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等,规范和约束行政决策行为。2010年省政府制定《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对发现违法或不当文件,及时予以纠正。

2014年1月,浙江全面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法无授权不可为”。浙江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突破口,大刀阔斧推进简政放权,以政府的自我限权,激发市场的活力。

去年,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四张清单一张网”的基础上,浙江又提出“最多跑一次”改革,利用“互联网+政务”和流程再造,倒逼各级政府和部门进一步减权、放权,并在基层乡镇(街道)建设综治工作平台、市场监管平台、综合执法平台、便民服务平台,构建权责清晰、功能集成、运行高效、执行有力的乡镇管理体制,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浙江围绕中心工作拓展法治实践平台,将“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作为法治浙江建设的大平台、试金石和活教材。各项行动伊始便纳入法治浙江建设的总体框架谋划布局,完善法律制度和配套政策;在工作一线,国土、规划、建设、城管、水利、检察、法院等部门,既严格依法行政,又明确分工、相互协作,始终以法治方式加以推进,提升了各级干部依法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省、市、县三级政府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公众参与成为各地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乡镇行政复议受理点试点;出台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办法……浙江各级政府从未停止完善法治的进程,坚持改革和法治同行,推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滚滚向前。

法治资源向基层延伸

法治建设,根在基层。只有人民群众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获得感不断增强,才能让法治社会的根基不断夯实。

浙江一直把保障公平、维护正义作为加强法治基层基础建设的价值追求,把法治为民、服务群众作为夯实法治之基的根本任务。

维护司法公正,从“有案必立”开始。2015年5月1日,浙江施行立案登记制。各级法院建设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立案登记制两年间,浙江登记立案增长18.6%,当场登记立案率92%。

维护司法公正,从“阳光公开”做起。浙江法院开通“浙法公开网”,从开庭、判决到执行,所有司法程序都在网上可查询。法官的裁判文书,不仅公开送达当事人、律师,还全部发布到互联网上,接受监督评判。浙江检察院推进检务公开,利用“浙江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开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和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让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有法可依”。在全国率先出台防范冤假错案33项制度,对案件质量实行终身追究制。

为适应基层法治工作量大任务重的现状,我省各政法机关投入经费和装备,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及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推进法律服务向基层、向农村延伸。

如今,法律服务保障越来越有效。我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县级全覆盖,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依法治企”活动,“送法进企业”“法律体检”等特色法律服务帮助成千上万家企业化解了大量法律风险。

“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小时法律援助圈”、“法律便利店”开到群众家门口……浙江建起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机构103家,法律援助工作站3000个,法律服务工作体系覆盖广泛。

民主法治激活“社会细胞”

2015年省普法办、省舆情研究中心开展的“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调查显示,公民法治素养指数为72.2,公民法治素养总体水平较高。

浙江公民法治素养高,源自于人民对法律权威的真诚信仰,法治精神的深入人心。

在浙江,尊法守法学法蔚然成风。我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对领导干部进行普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试档案;推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学法用法逐渐成为自觉行动,直接推动政府依法行政。

从领导干部学法到青少年法治教育,从拓展新媒体普法教育平台到弘扬法治文化,从“法律六进”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浙江的法治宣传渗透到老百姓生活工作的点点滴滴。

护航G20杭州峰会,杭州推出法治宣传服务峰会十大举措,将《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作为宣传重点,全面发挥各种宣传渠道的作用,唱响“杭州好声音”。在拆违现场,基层干部把处置违法建筑涉及的法律问题讲深入、讲透彻,以法律为准绳,一碗水端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法律工作者以案释法,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就是普法宣传的过程……

当尊法守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遵循,法治释放出无尽力量,成为基层治理的创新源动力。

2016年省委制定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夯实法治浙江建设的基层基础。

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村居、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的民主法治的理念被进一步激活,积极开展群众自治,推进依法治理。

在城市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会议、协商议事会议等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工作听证会、成效评议会等民主管理制度逐步推广,涌现出“我们圆桌会”“湖滨晴雨表”等众多活跃社区的民主民生互动平台。

在农村,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民主恳谈、村务监督、村干部辞职承诺等制度,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全国首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就诞生在武义后陈村,10多年来一直保持“零上访”记录。宁海规范农村小微权力的“三十六条”清单制度被全国推广。

在企业,浙江大力推行厂务公开,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广职代会制度,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在法治引领下,浙江全面推动3万多个行政村(社区)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定修订,让村社管理有规可循,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龙游县浦山村村支书记雷土荣说:“过去村子的秩序靠人情关系来维持。现在大家用村规民约来自我约束。”

以提升创建质量为重点,我省不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把民主法治工作融入基层和谐社会建设中。去年全省97.5%的村(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95%的村(社区)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过程中,桐乡市高桥镇探索出法治、德治、自治“三治合一”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方式。村中大小事,上“百姓议事会”讨论,形成意见后再分工落实。越丰村党总支书记沈春雷说:“现在我们村不论大小事,制度说了算。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如今这项治理模式被广泛推行。

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善于依靠社会组织,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目前全省建立了4.15万余个调委会,拥有 16.7万余名调解员, 1300余个交通事故、医患矛盾、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领域专业调委会,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坚力量。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浙江,人人参与、惠及人人的全社会法治风尚已然形成。一系列重基层、打基础、强基本的创新实践,让法治浙江热潮涌动、活力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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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沈王一、王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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