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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提供根本保证

记者 颜新文 丁谨之

2017年07月05日14:4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要求,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人民群众对“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期盼,逐步变为现实。

2012年7月至2017年4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9781件、处分59341人,立案数、处分人数持续大幅增长。

聚焦主业   抓早抓小

“孩子生日宴的邀请对象要慎重,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群众反映你和老板走得太近,要警惕”……在浙江,广大党员明白,党委、纪委领导找谈话,是善意的提醒,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则“时时鸣哨”,筑牢预防党员干部违纪的第一道防线。

要“打虎”“拍蝇”“猎狐”,更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

2013年,中央纪委部署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省委迅速将推进“三转”作为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回归主业。省纪委将过去参与的161个议事协调机构减至12个,清理比例达92.6%;纪检监察室由4个增至9个,监督执纪部门数量和人员分别占机构和编制总数的近70%。

2017年3月,省监察委员会组建完成后,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共设立纪检监察室13个,监督执纪部门数量和人员分别占机构和编制总数的近80%。

为使纪检干部聚焦主业,省纪委下发通知,明确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清理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兼职分管其他业务,出台乡镇(街道)纪检干部专职专用文件。2012年以来,浙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和查处数逐年攀升,2016年立案查处违纪案件数突破16000件。

“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纪委既转职能,也转方式。2015年9月,中央纪委提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浙江探索建立约谈提醒制度,省委主要负责人带头约谈省管领导干部。2016年,省委下发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要求各级党委在向上级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时,必须详细汇报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情况。

省纪委围绕开展谈话函询印发文件,规范“第一种形态”的具体应用;严格限定线索处置时间,目前,全省历年积累问题线索已处理完毕;每年抽取一定比例核实谈话函询件,特别对拟提任或转任重要领导岗位的干部,以核为主,避免带病提拔,2016年核实比例达20%。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新形态已在我省基本形成。

“抓小”绝不“放大”。2016年,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浙江共有427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作风建设    久久为功

今年“五一”前夕,省纪委公开通报近期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持续释放“突出抓重要节点正风肃纪监督检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2007年,浙江启动首个作风建设年;2012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浙江始终在作风建设的战场上,向党中央看齐,走在前列——

同年12月26日,省委召开全省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28日,出台8个方面28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办法。

在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出访活动等方面,省委、省政府领导率先垂范;强化主体责任,省委把加强作风建设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巡视及整改工作等紧密结合,开展对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

不含糊、不越线、不变通,省委以行动诠释改进作风的根本要求:在规范接待工作等方面,出台50余项配套制度;省级“三公”经费支出连续5年下降;98家省直单位实行公车改革。

以问题为导向,创新制度规定。针对节日期间“四风”易发多发,提出“六个严禁”的纪律要求;针对换届中易出现迎来送往现象,出台《关于在干部任职履新中切实转变作风的通知》,明确干部履新“四项纪律”;针对“酒局”“牌局”问题,提出“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提供各类烟酒”等“七个一律”要求。

改作风,改到深处是坚持。坚持是紧盯关键节点,持续明察暗访、通报曝光,也是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2013年至2017年4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587起,处理7959人,党政纪处分1926人。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显示,干部群众对浙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的满意度逐年提高,2016年达99.5%。

党内监督    绝无禁区

2017年3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启动本届省委第十五轮巡视,对7所高校党委进行“回头看”。早在去年12月底,本届省委巡视工作已实现“全覆盖”。

5年来,省委部署开展15轮巡视,累计派出巡视组116个,共巡视255个单位党组织,对6个县(市、区)、7所省(市)属本科院校开展“回头看”。通过巡视,共发现被巡视单位党组织问题4159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5733件;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纪律处分7246人次,组织处理2556人次,移送司法机关919人,凸显巡视“利剑”作用。

巡视,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深化政治巡视的重大部署,省委随之提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使命感,提升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的主动性。

2012年,印发《浙江省2012—2016年巡视工作规划》,提出在本届省委任期内完成对全省所有市、县(市、区)的常规巡视,并推动落实对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巡视全覆盖;2016年4月,出台《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巡视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2016年6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启动我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部署和推动的新征程。

查找深层问题,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回头看”相继开展;贯彻立巡立改,省委“五人小组”定期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直接指导线索核查及整改落实,要求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必须在巡视组反馈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整改工作方案,两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

十三届省委巡视工作启动以来,被巡视党组织已整改到位4133个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面上问题,整改率94.64%;推动完善制度8042项、挽回损失93.46亿元、问责追责21845人、情况通报7127起;通过提出处理建议,及时纠正395个群众反映强烈且明显违反规定的问题。

2016年起,全省所有设区市、县(市、区)都成立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共有专兼职巡察干部8214名。目前,共巡察党组织6487个,发现违反“六项纪律”问题14279个,涉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问题13604个,对6912个问题边巡边改;移交问题线索4530件,立案查处163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41人,移送司法机关250人。

“全覆盖”的成绩,不仅属于巡视工作。2016年2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派驻全覆盖。

派驻全覆盖,是浙江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把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突破项目;为让“探头”真正发挥作用,浙江出台10多个制度规范,为派驻机构的日常监督提供廉政约谈、专项检查等15种“利器”;创新年度书面廉情报告、重大事项随时汇报等制度,进一步畅通派驻机构的廉情上报渠道。

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2015年以来,省纪委派驻机构共进行4轮口头报告。2016年,全省各级派驻机构共立案1863件,纪律处分1974人,发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问题1600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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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沈王一、王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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