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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巡视监督的利剑作用

李锦奇

2017年05月23日10:3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现问题最终是为了解决问题,巡视工作既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又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要加强对问题的深度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中央和省级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这表明巡视监督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巡视制度是对党的巡视传统的继承和弘扬

党的巡视制度,最初是在受苏共领导体制的影响和共产国际指导下,根据革命斗争的现实需要而建立的,并随着革命形势的变化和党的发展壮大而不断地发展推进。从党的成立初期到十七大期间,党内巡视制度经历了产生、发展、停止、完善的过程。

党内巡视工作的初步建立。1923年6月,党组织在各地纷纷建立,为加强党对地方及各级组织的领导,党内巡视工作应运而生。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得随时派员到各地召集各种形式的临时会议,此项会议应以中央特派员为主席。”“特派员”即为巡视员的最初表达。1925年10月中共中央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决定“增加中央特派巡行的指导员,使事实上能对于区及地方实行指导全部工作”。此时期的表述,标志着党内巡视工作的初步建立。

党内巡视制度的正式确立和广泛推行。大革命失败后,国民党白色恐怖加剧,革命力量遭到严重摧残。面对国民党反动派的血腥镇压和高压政策,在秘密斗争条件下,建立巡视制度是加强党中央对地方、上级对下级的集中领导的最佳选择。1927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的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最近组织问题的重要任务议决案》决定,“应当开始建立各级党部的巡视指导制度”,这表明我们党已把巡视工作上升到制度的层面。党的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又一次强调了巡视指导工作。1928年10月8日中央正式下发了《巡视条例》,初步系统规范了党的巡视制度和巡视工作的基本问题,明确了巡视员的条件及选定、职责和任务、巡视期限、巡视手段等内容,特别规定了中央、省委、县委、特委都须设专门巡视员。《巡视条例》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把党内巡视工作制度化,标志着党内巡视制度正式确立。后来,中央把巡视制度确定为“保证上级党部正确指导的方法”,并将其视为党的“主要路线之一”,要求各地党组织切实执行,推进巡视制度的广泛实施。

党内巡视制度的发展和成熟。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党内巡视制度,1931年5月1日,中央通过了《中央巡视条例》,对中央巡视员的资格条件、职权、任务、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并总结归纳了巡视工作方法。这一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党的巡视制度日趋成熟,为党取得中国革命胜利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党内巡视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新中国成立后,因种种原因,党内巡视制度曾一度淡出党的建设体系。面对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斗争新形势,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的决定》,其中特别强调了要建立党内巡视制度。1996年3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定并下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建立巡视制度的实行办法》,并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五项制度之一。2001年9月,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强调,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逐步建立巡视制度。2003年12月,中共中央正式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把党内巡视制度列入党内监督十项制度之中。党的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正案)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2009年5月22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这对于完善巡视制度、规范巡视工作,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新的形势任务,中央多次对改进巡视工作、修订条例作出部署。2015年8月3日,中共中央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巡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指导当前开展巡视工作的根本规范和依据。

从中国共产党的巡视制度建立和发展历程看,党内巡视制度在党成立不久就开始建立,并在党领导革命斗争实践中不断加以强化和完善,对保存革命实力、扩大革命势力、加强党的建设、取得革命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时期要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利剑作用

为了实现党在新时期的历史使命,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全面从严治党,最大的挑战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最根本的是加强自我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巡视监督尊崇党章,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到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挥了重要作用。探讨新形势下如何更加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利剑作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课题。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新《巡视条例》要求,着力推进巡视体制机制创新。新时期巡视监督,要认真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党的新《巡视条例》的创新规定,推进巡视体制机制创新。新《巡视条例》的创新修订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责任划分和领导体制创新,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二是任务创新,清理无关任务,回归聚焦纪检主业。三是方法和策略创新,巡视方法由“三个固定”向“三个不固定”转变、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策略创新表现在由过去“神秘低调”向“公开高调”转变,对腐败分子形成震慑。四是巡视主体的选拔和组建机制、激励和惩罚机制创新。五是巡视对象无禁区、全覆盖。六是巡视内容聚焦党风廉政建设这一中心,辐射四周的六个纪律(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生活纪律),以点带面,防微杜渐。新时期巡视工作要深入贯彻各项创新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巡视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强化巡视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推进巡视制度科学化、系统化、具体化。新《巡视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党在巡视制度建设上取得了重大成果。在贯彻实施新《巡视条例》中,要紧密结合实际,准确把握巡视工作内在固有的规律,突出顶层设计,系统地架构巡视制度体系,形成完整的制度链,并与整个国家法律制度形成制度系统。要对现有巡视制度进行及时细化,特别是惩处性的相关规定,要更加具体化和有可操作性,便于贯彻实施。巡视监督要处理好与人大监督、信访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的关系,把巡视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巡视后的整改监督,着力巩固巡视成果。发现问题最终是为了解决问题,巡视工作既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又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要加强对问题的深度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要避免重巡视、轻整改的现象,对于有些复杂性问题,不具备立即解决问题的条件,落实整改客观上需要一个时间段,这就需要加大巡视监督的延伸力度,充分运用巡视成果。要建立整改情况反馈报告机制,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整改扎实有序推进。要加大巡视监督的威慑力,通过巡视“回头看”“回马枪”的方式,对于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督促落实整改。要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建立民意表达机制,把党内巡视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同时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督促被巡视对象把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加强巡视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巡视“铁军”。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的关键在人。打铁还需自身硬,巡视监督能否充分发挥治党的利剑作用,关键在于巡视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的强弱。要进一步加强巡视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新时期巡视“铁军”。一是把好选人用人关。要坚持把对党忠诚放在首位,真正把政治过硬、能力强、作风正的优秀干部选进巡视队伍。二是把好考核监督关。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组织赋予巡视干部权力,既是信任、培养,更是考验。要建立科学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通过严格监督、准确考核,客观准确地评价巡视干部和巡视工作。三是建立奖惩机制。要建立明确规范的巡视干部奖惩制度,明确职责、权力、担当,依规采取表彰奖励、惩罚处置措施,激发巡视干部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四是强化党性教育。打造巡视“铁军”,必须要加强党性修养,要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铸就忠诚品格,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巡视工作,要依法依规用权,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同时不断提高能力素质,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巡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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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沈王一、王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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