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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10项措施力促干部作风转变

赵英明

2017年05月21日13:54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10项措施力促干部作风转变

辽宁省政府机关原则上每月10日至25日下去调研、推动落实;全省性会议,能不开的不开,能合并的合并……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省政府机关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将作风转变纳入行政督查考核范畴,并作为行政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强化监察问责。55个省直机关的干部作风转变简要措施作为附件也同时公布。
  《实施方案》提出要着力解决10方面问题:理想信念不坚定;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重业务、轻党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改革创新不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不到位;经济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协调不畅、互相推诿; 政务环境建设中工作效率低下、服务意识差等;不担当不负责、为官不为。
  针对以上问题,《实施方案》 提出加强理论武装、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全面加强机关党建、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推进改革创新、敢于担当善作善成等10项落实推进措施。
  10项措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例如,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领导班子每半年要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调研、讲一次廉政党课; 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党组决策一旦形成就要无条件执行等。
  《实施方案》还要求,对省委、省政府决定的事项,各部门特别是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限期完成。完善首问负责等工作制度,使“马上就办”常态化、制度化。各部门要深入企业和项目一线,切实解决好土地、用工、贷款、项目建设、减税减负等方面具体问题,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八个凡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强调,要追求实实在在、速度效益质量相统一的发展。对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重大损失或骗取荣誉地位的,对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要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追责。同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健全激励保障制度,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记者赵英明报道)

(责编:景玥、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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