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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理财治税 服务转型大局

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 车 俊

2017年03月16日16:1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6年,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作为,切实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交出了一份好的成绩单。

在经济新常态下,如何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坚定不移持续深入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如何在收入增速放缓、支出刚性增强的情况下,实现新的财政收支平衡;如何贯彻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将财税改革融入发展大局,值得深入思考。

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科学把握新形势下的理财治税新思路

科学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的财税工作,不仅要认清新形势、适应新常态,更要有新思路、新理念。把握新常态下的财税工作规律,要做到“划清边界、厘清事权、做好蛋糕、集中财力办大事”。

划清边界。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把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结合起来。但当前有些地方、有些领域仍存在政府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体现在财税上,就是支出边界模糊、支出责任泛化。公共财政该提供什么、保障什么,缺乏科学依据和制度区分,缺乏刚性约束。有限的财力被稀释,该办的事情没有办好,该提供的公共产品没有提供。因此,新常态下的财税工作,要进一步划清边界,将政府和市场、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边界,通过清单、目录、标准等方式划清楚,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各地出政策、排预算,首先要思考这件事该不该由政府承担、由市场来做是不是更有效率,而不是一味地由财政大包大揽。

厘清事权。事权划分是现代财政制度有效运转的基础,是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逻辑起点。行政体系中,省、市、县、乡扮演着不同角色,相应承担不同的财政事权。目前,浙江初步构建了权、责、利相对等的财权事权体系,但仍存在部分事权划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现象。去年,国务院出台有关文件,明确了财政事权划分的基本原则。我们要结合浙江实际,研究提出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方案,科学安排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使各级政府积极性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财政效益最好。总的原则是,市县能做的事,由市县自己做,省里要做市县想做而做不了的、但对全省发展至关重要的事情。

做好“蛋糕”。财税部门不仅要会管财、用财,更要会生财、聚财。只有做大做优蛋糕,才能更好地分蛋糕。一方面,要做大蛋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放水养鱼意识,涵养一批可持续发展的优质财源。以亩产效益论英雄,与财税政策挂起钩来,体现奖优汰劣的正向调节。另一方面,要做优蛋糕。优化税费结构,合理控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优化行业结构,增加实体经济税收、高科技税收、绿色税收,减少对房地产税收的路径依赖。统筹当前和长远,既要关注短期的收入增长,更要夯实中长期收入增长的基础,确保财力可持续。

集中财力办大事。近年来,浙江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不断加大,但有的地方仍存在支出挂钩、结构僵化、支出项目只增不减、“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等现象;有的地方和部门热衷于设专项资金,分散了可用财力。下一步既要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也要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集中财力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去干一些既该干、又能干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重大计划、重大项目实施。

紧扣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作用,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虽然有周期性、总量性因素,但根源是重大结构性失衡,必须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想办法,探索供求关系新的动态均衡。省委、省政府要求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税部门要服务好这个大局,全力以赴给予保障。

围绕“做加法”,重点向振兴实体经济发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财税政策提出了更高要求,不能搞“大水漫灌”式的强刺激,要突出结构性导向,明确产业发展重点,真正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可用财力。当前,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一揽子”财税政策,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研究相关的扶持政策。省财政将通过“增量调存量”,整合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新增财力,支持振兴实体经济。要落实好研发费加计扣除、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大力支持“10+1”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实质性运作,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并购重组等各类基金集聚发展,培育壮大经济新动能。深化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围绕“做减法”,重点向降低企业成本发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了减税降费的路线图,要求继续落实营改增政策,研究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再取消、调整和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去年浙江也先后出台了两批降成本举措,力度很大。要抓好政策落实。该收的不收,违反财经纪律;该免的不免,同样违反财经纪律。要通过监督、检查、考核等有效手段,打通政策落实链条上的各个环节,确保减负惠企政策落到实处,避免政策空转。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和透明度,让企业和群众听得到、看得懂、用得上。

围绕“做乘法”,重点向政府产业基金绩效发力。目前,浙江的政府产业基金框架基本建立,运作机制不断完善,落地项目越来越多。下一步,要将主要精力放在基金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上。切实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导功能,通过政府信用“背书”,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加强项目甄选和对接,孵化一批潜力大、前景好的项目,真正发挥以点带面的效应。要将项目筛选、投资决策、进入退出等权力放给市场,由市场来发现和培育新增长点,避免基金成为专项资金的翻版。要回归基金的公益本位,健全退出和适当让利机制,一旦项目成熟就及时行权退出。

围绕“做除法”,重点向淘汰落后产能发力。发挥好财税政策的正向激励和逆向倒逼功能,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过剩产能,为先进生产力腾出空间。省政府已明确,今年任务是“1千+1万”,即淘汰1000家企业的落后产能、整治1万家“脏乱差”小作坊。财税政策是很好的市场调控手段,可将落后产能的外溢成本内部化,并通过价值链条传递和利益引导,增强企业自觉转型的动力。

依法理财治税,深化财税改革,切实防范风险

要有法治精神,严格落实预算法定和税收法定原则。一方面,要落实好预算法定原则。预算一经人大批准,就有法定效力,但目前仍然存在预算刚性执行不力的问题。各地政府特别是一把手,要增强对预算的敬畏心和遵从度,把行政行为关进预算法的“笼子”里。另一方面,要落实好税收法定原则。各地要实事求是地确定收入指标,切忌盲目攀比。要依法应收尽收、应免尽免,不能通过“过头税”、乱收费、“空转”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避免“寅吃卯粮”“竭泽而渔”等短期行为。要建立公平竞争的税制环境,不能为了招商引资,刻意打造“税收洼地”。加强税收政策宣传,防止纳税人误读误解。

要有改革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推进财税改革,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推进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和竞争性分配改革,严格控制引导类财政专项资金,加大竞争性分配的力度,从按行政权力分配转向按因素、按绩效分配,进一步约束和规范资金分配权和自由裁量权。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做到预算编制有标准、预算执行有依据、预算监督可量化,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的机制。继续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二次沉淀,有效解决“一方面收支矛盾突出、一方面资金趴在账上睡觉”的问题。

要有契约精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当前,很多财税改革都需要用政府诚信来作保障。举债融资、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产业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政府都是以合同当事人的角色出现。这就需要有契约精神和诚信精神,该承担的责任要承担,该兑现的承诺要兑现。特别是换届之年,有些市县政府、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人事调整,但上一届政府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合同,不能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让其“打水漂”。前不久,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落实好。

要有创新精神,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当前,我们正在大力推进PPP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不少问题需要破解。下一步要把握四点:一是梳理现有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投入,对具备采用PPP模式的项目,从“补建设”转到“补运营”上来。二是操作要更规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的原则,规范项目实施,杜绝固定回报、“明股实债”等“假PPP”项目。三是要用足用好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加快市县子基金落地,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四是要恪守契约精神,严格按合同办事,消除社会资本后顾之忧。

要有底线思维,切实防范风险。要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尽管浙江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区域性、结构性风险不容小觑。对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分类施策,守住风险底线,服务发展主线。该开的“前门”要开大、开足。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加大存量债务置换力度,优化期限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特别是低风险地区要利用好举债空间,统筹债务资金使用,真正将好钢用在“刀刃”上。该堵的“后门”要堵严、堵实。各地要切实承担起债务管理的主体责任,不得在预算之外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债务,不得违法违规出具承诺担保。

要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财税队伍建设,增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特别是财经纪律意识,持续推进政府系统和财税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不得滥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金。下一步要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支出进度、预决算公开的监督力度,将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政绩考核以及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要强化财政收入质量监管,防止“虚收空转”。从制度上堵塞漏洞,防止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要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纪律,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摘自车俊同志在全省财政地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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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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