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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团全体会议审议民法总则草案 陈豪等参加审议

2017年03月11日15:24    来源:云南日报

本报北京专电(记者 瞿姝宁 张寅 陈晓波) 昨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云南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代表团团长陈豪参加审议,副团长阮成发主持,副团长李文荣、张百如等参加审议。

陈豪在审议中说,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体现了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此次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突出了纲举目张、与时俱进、聚焦问题的特点,为更好维护个人权益、调整利益矛盾、规范民事行为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确立的先总则后分编的“两步走”工作思路,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神,符合立法规律。他说,做好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对一线代表名额作出专门规定,进一步优化了代表结构,保证了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作出相关规定,符合“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意义重大。我完全赞成审议的各项草案。

阮成发在审议中说,编纂民法典,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对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都将发挥积极作用。这次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既坚持问题导向,又立足于解决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既注重民事立法的历史延续性,又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既立足于中国实际,传承我国优良的法律文化传统,又借鉴了外国立法的有益经验。其他草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我国国情,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对各项草案表示赞同。

赵立雄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民法总则今后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单良鸿、段秀英、杨甫旺、陈科含、杨艳、陈爱林、高燕、寸茂鸿、范华平、何华、邓瑞、李光成代表,先后围绕民法总则草案部分条款修改、代表结构优化等提出意见建议。

昨日下午,云南代表团进行分组审议。

(责编:李叶、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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