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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工商市场监管职能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田蓉

2017年03月01日14:2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年来,成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市场主体准入、市场行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平交易执法”的职能作用,以商事制度改革为牵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市场运行公平有序,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深入推进。但是,在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主体培育、商标品牌打造、诚信体系建设、市场环境优化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要按照成都市委确定的“157”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强化工商部门市场监管职能,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为抓手,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施策,加强市场监管,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营造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环境。

一、去产能,支持企业调整优化结构实现转型升级

要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思路,坚持去产能和调结构有效结合,推动“僵尸企业”退出,促进市场主体调整优化结构,做大做强规模,促进转型升级。

(一)支持高端市场主体发展。要积极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提升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比重;支持高端产业总部经济和战略性新兴市场主体发展,支持和引导世界知名跨国公司、国内大企业大集团在成都设立行使投资控股、运营结算、营销推广和财务管理等职能的总部经济。

(二)支持企业规模化集团化发展。要积极鼓励企业组建集团,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龙头骨干企业通过联合、并购和品牌经营等方式,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支持国有企业实施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加入企业集团,参与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

(三)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要大力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支持符合企业转型条件且具有转型意愿的个体工商户,以变更登记方式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推动个转企、企上规、规改股、股上市,促进小微企业提质升级;以“转得来、稳得住、做得大”为目标,建立“个转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机制,全力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壮大企业规模。

(四)支持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发展。要积极鼓励各类资本兴办乡村旅游、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养老服务、农村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促进一三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农户家庭经营,兴办农家乐、农场农庄等业态,促进农村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户合作经营,通过专业合作或股份合作成立合作社,参与经营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

(五)加大企业“清吊”力度。要加大对多年未年报、长期未经营未纳税的企业,以及不具备开发实力、长期未开展经营或项目已开发完成的房地产企业等开展仔细排查,清理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着力淘汰落后产能;制定更加严密的“负面清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加强市场准入风险防控,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去库存,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拉动消费市场

坚持扩大需求、消化库存相结合,去库存和调结构相结合,优化存量和引导增量相结合,扩大有效供给,持续优化消费环境,着力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

(一)实施专项整治行动。要继续开展红盾春雷专项执法行动,对住房、通信、汽车销售服务、商业贿赂、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消费等重点领域,商品集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汽车4S店、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的重点商品进行集中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商标侵权、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合格商品、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和规范;依法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

(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要积极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政府牵头、部门齐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思路,积极协调整合相关部门力量,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搭建打击传销联合执法平台,开展专项行动,查办大案要案,重拳打击传销违法活动。

(三)整治重点商品市场。要以流通领域商品为重点,大力推行随机抽查,加大不合格商品整治力度,依法及时公布抽检信息和相关处罚案件信息;督促商贸超市、网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平台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体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四)加强广告市场监管。要按照媒体广告监测全覆盖和监测信号数字化、处置流程规范化、数据分析智能化、查询统计自动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信息沟通通报、监管执法联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会商研究、末位警示等广告监管机制,打击和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五)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要深入推进12315维权体系建设,健全12315与12345工作衔接机制,强化12315“五进”建设,促进城乡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增强公用企业的诚信守法和经营者、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运用行政约谈手段,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实现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去杠杆,加大非法集资查处力度净化资本市场

要按照“去杠杆、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的思路,围绕市场监管职能,着力推动金融去杠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质量和效率。

(一)继续开展清理整顿。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工作为抓手,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以“双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及时纳入“异常经营目录”向社会公示;加大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并规范企业“黑名单”信息公示制度,建立信用约束机制。

(二)继续加强金融风险防控。要积极配合金融管理部门,整合属地公安、维稳、信访、社区等社会各方力量,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一线排查队伍,采取“穿透式”监管工作法,对清查名单中的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和分类处置,严格防控民间投资理财咨询类公司风险向其他行业和领域蔓延转移。

(三)继续拓宽融资渠道。要充分发挥工商管理部门动产抵押、股权出质登记等职能,引导小微企业最大限度利用动产资源进行抵押融资,支持公司制小微企业开展股权质押融资;支持小微企业采取股权出资、债权转股权等方式,促进生产规模扩大和加快技术革新;引导小微企业挖掘商标专用权等无形资产价值,采取作价入股、质押贷款等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融资服务。

四、降成本,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要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降低企业准入制度成本,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企业成长和产业升级,服务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一)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在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递交一套材料,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性成本。

(二)着力推行企业集群注册登记和小额经营社区备案。要进一步完善《成都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只要是本地无需特定经营场所企业,或暂不具备经营场所条件的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等,都可进行集群注册登记,放宽住所登记条件,降低小微企业初创成本;进一步完善《成都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按照方便准入、规范有序、强化监管的思路,规范个体小额经营户经营场所备案范围、备案材料和备案流程,加强市场主体场所登记管理,打造更多个体小额经营备案管理示范社区,为群众提供更多创业机会。

(三)稳步推行个体户“二证合一”登记制度。要以营业执照为载体,由工商部门核发保留营业执照注册号、工商部门印章,并在营业执照上加注“营业执照具有税务登记证效力”字样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不再核发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四)加快推行简易注销登记试点。要加快推进《成都市试点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实施,凡在成都高新区和天府新区企业登记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且无债权债务企业,或已开展经营活动但申请注销登记时已对债权债务清理完结的企业,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后,可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补短板,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优化营商生态环境

要围绕市场监管职能,加强薄弱环节建设,补足供给侧营商环境短板,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改善供给质量,扩大有效供给,着力增强产业竞争力和企业活力。

(一)完善品牌培育体系。要围绕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四川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活动,着力培育知名品牌,着力扩大有效供给。要重点围绕成都工业品牌转型升级;服务业品牌向高度发展;现代农业品牌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的培育思路,采取“重点帮扶、品牌创建、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等运行机制进行扶持和培育,实施品牌强市战略。

(二)完善成都信用体系。要加快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以成都信用信息系统、公民信息系统为基础,建立健全全市法人数据库,完善全市“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推进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全面公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监管信息及年报信息;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建立“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构建全国信用“一张网”。

(三)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要强化市场监管方式创新,深化“双随机”“双抽查”,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的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力度,推行统一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模式,整合监管部门职能,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完善法治支撑体系。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和四川省政府对商事主体监管等领域改革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按照立法程序,提请启动法律、行政法规修订程序,尽快修订不符合“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和有章可循。

(五)完善政务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全面落实“一站式”受理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全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注册登记服务,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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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沈王一、王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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