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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7日在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张轩

2017年01月31日11:16    来源:重庆日报

原标题: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推进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完成了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思考和谋划,保证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在人大工作中有效贯彻执行,统筹开展了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

一、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良法善治

发挥立法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更加注重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更加注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更加注重立法的制度和机制建设,地方立法呈现出数量多、分量重、针对性强的特点。全年审议法规35件,表决通过31件,其中制定7件、修改24件。

(一)坚持立法与重大改革决策相衔接

适应国家立法体制和机制改革新要求,启动了我市地方立法程序规定的修改工作,强调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强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制度保障。经常委会两次审议,《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已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新要求,制定了《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条例建立健全预决算初步审查、预算修正案、预决算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人大代表预算审查联络员等机制;强调对财税政策、重点专项资金、国有资产、社保资金、地方政府性债务和预算绩效等的监督。将全市区县纳入适用范围,对乡镇、街道和各类开发区也作出规定,实现了对全市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全覆盖。

为确保中央关于全面两孩政策在我市顺利实施,修订了《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明确再生育政策,简化再生育申请程序,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数,明确婚假、产假、护理假制度,保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的连续性,有利于促进我市人口均衡发展、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落实中央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部署,对相关法规进行了清理,推动市政府研究论证拟取消和下放权力的事项、提出修法议案。对《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等13件法规进行集中修正,确保简政放权始终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二)坚持立法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为促进我市更好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修订了《重庆市港口条例》。条例立足重庆港口一体化建设,理顺重庆港口的管理和运行体制,规范港口经营秩序,明确老码头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原则和措施,对我市加快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具有重要作用。

修订《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严格城乡规划调整变更程序,细化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流程,规范临时建设规划管理,强化违法建设查处责任,为实现全域规划管控、统筹城乡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制定《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基层组织等主体的工作职责,建立村镇供水规划与工程管理的体制机制,规范供用水双方的权利义务,为保障广大村镇居民用水安全提供了依据。城市管线是重要基础设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制定的《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规范了城市管线的规划、建设体制和维护方式,明确了管线信息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要求,这对科学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通过地方立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修订的《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强化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方案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职责,严格限定了邀标的情形和程序。修订的《重庆市旅游条例》,规范旅游中的购物、转团、并团等行为,强化了对旅游参与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对邮轮、温泉、乡村旅游等作出规定,有利于促进我市特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三)坚持立法与人民群众关切相呼应

注重运用法治方式调整利益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修订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强化基层政府职责,规范低保申请和审批程序,细化低保对象认定标准,明确农村低保金按月发放等措施,为更好发挥低保功能,实现应保尽保、当保则保提供了依据。修订的《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立足平等保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增设专章规范专项集体合同,完善集体协商内容,强化了集体协商的制约机制,有利于促进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高度重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责任,制定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条例兼顾方便群众生活与保障食品安全,强调区县政府的责任;对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对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明确生产经营的负面清单;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提出食品安全可追溯的明确要求;按照严格管理、过罚相当的原则,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尊重生命、推动医学事业发展,制定《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规范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设定了捐献登记和执行等程序。高度关注家庭教育和家风建设,制定《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条例确立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参与、政府推进的原则,强化了父母等监护人的法定责任。这件法规受到广泛关注,社会反响良好。

二、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决策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连续性和实效性,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推动了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年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3个,开展执法检查6项,专题询问3次。

(一)加强对经济工作和预决算的监督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市政府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取得的丰硕成果,建议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落实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大力扶持实体经济,高度重视创新的引领和驱动作用,继续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市政府多措并举保持了我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建议完善现有调控政策,加大非住宅的去库存力度,关注风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加强对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批复及转移支付下达情况的监督。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开了169个单位的部门预决算。探索预算绩效监督机制,对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听取审议了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了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探索开展了预算审查前听取代表意见的相关工作。

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改革要求,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报告,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就预算执行、重大政策落实、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社会关注的财政代编预算规模偏大、涉农资金违规发放和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及补贴等问题,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的询问,督促建立健全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整改责任。

(二)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

2016年是我市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深入村社调研农村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在此基础上,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部分区县人大也联动开展了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就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金融扶贫等措施落实情况和农村公路交通提档升级、农村贫困地区饮水安全等问题,开展了专题询问,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更加有力举措,保质保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加快我市贫困人口生活改善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治理“四个最严”要求,常委会配合全国人大并与我市区县人大联动,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了综合监督。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赴8个区县开展执法检查,集中检查了17个基层食药监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随机抽查了105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联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就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网络食品交易、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等问题,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询问,建议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完善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对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快相关法规案提请审议进程。

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领导持续督办有关农村垃圾处置和污水处理等代表建议。开展重庆环保世纪行活动,中华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组专题采访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宣传了重庆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受全国人大委托,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会前,围绕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等7个方面深入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审议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等建议,督促市政府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总目标和工作部署,全面履行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分别听取审议了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强化基础工作、完善外部联动机制等意见。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建议,就未成年犯矫治及职业技能培训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帮助失足青少年重返校园、融入社会。

以法治思维引导信访,以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建立重大信访事项报告制度。完成干部接访下访督导工作。全年受理群众信访3397件(次),及时进行了交办督办。

(四)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通过对重庆市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同时,就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开展《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执法检查,提出了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法治意识、加强队伍建设、构建长效机制等建议,督促市政府及相关方面切实改进工作,保障全市森林生态安全。开展《重庆市邮政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加强邮政市场监管、加快末端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快递车辆管理,促进我市邮政业健康发展。受全国人大委托,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主任会议听取了我市关于产品质量、医疗机构管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等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

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178件。巩固2015年专项评议成果,督促市政府将规范性文件全部上网公开,未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在我市成为了现实。对部分市级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推动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督促区县人大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区县人大补报了直辖以来的规范性文件202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督促市政府对地方性法规明确应配套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主任会议听取了专项汇报。

三、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加强换届工作指导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大局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行使任免权,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指导基层人大换届选举。

(一)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

适应城市化发展要求,及时作出关于开县、梁平、武隆撤县设区有关事项的决定,指导新设区成功召开了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适应营改增等财税体制改革需要,先后3次作出了关于批准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保障我市对外开放,作出了关于同意重庆市与斯洛文尼亚马里博尔市、印度尼西亚西爪哇省、白俄罗斯明斯克州缔结友好关系的决定。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主城区美丽山水城市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重庆市主城区美丽山水城市规划的决定》。该决定立足保护我市独特的自然山水格局,强化规划刚性,严格规划修改程序,明确在规划实施中落实“山系、水系、绿系”的具体划定和管制规定。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该决议着眼营造全面依法治市浓厚氛围,进一步明确我市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强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38人次。其中,决定任免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负责人26人;支持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命员额制法官、检察官212人。组织9次290人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建立任前发言制度,11人在常委会上表态发言。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55人在常委会上庄严宣誓。指导市“一府两院”和区县人大开展宪法宣誓工作。

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指导有关区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市人大代表31名,依法确认并公告代表资格变动62人次。市四届人大现有代表868名。

(二)依法指导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

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要求,常委会领导带队赴区县深入调研,专题研究发挥区县和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及时修改重庆市实施选举法细则、实施代表法办法、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和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4件法规,制定区县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工作条例,为人大换届选举和开展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

认真落实市委转发的《关于做好全市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作出了关于区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部分区代表名额等事项的决定,制定了换届选举安排、流动人口选民登记、代表资格审查等10个配套工作文件。

加强统筹协调和重点指导。常委会领导带队赴各区县督导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培训了500多名换届选举工作的业务骨干。认真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等深刻教训,坚决预防、切实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

全市区县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共选举产生区县人大代表10987名、乡镇人大代表46752名。截至目前,38个区县全部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县国家机关,依法设立了人大法制、财经等3个专门委员会;809个乡镇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乡镇国家机关。

四、深化代表工作,发挥主体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一)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25件议案、974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常委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议案审议结果、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代表议案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等方面的立法事宜,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愿望,推动了我市的相关立法工作。

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对24家办理数量较多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促进落实了一批建议事项。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难点问题的建议,由市领导和市人大专委会牵头督办,推动了悦来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众创空间建设、民办医院城乡合作医疗费报销监管等相关工作。代表建议在三个月内办理答复的达83%,较往年有明显提升。探索建议办理“两次评价”工作机制,由代表第一次评价建议答复情况,第二次评价承诺事项落实情况。2016年承办单位作出承诺答复函涉及事项460项,当年已落实365项,正在落实95项。公开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及答复函811件。

(二)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

深入开展“两联一述”。坚持主任接待日制度,通过请上来、走下去等方式,常委会领导共接待基层市代表101名,听取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并将收集到的171条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交有关单位和部门研究处理,推动了相关工作。紧扣“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富民兴渝”主题,指导代表联系组、专业组围绕我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聚焦创新驱动、产业发展、脱贫攻坚、对外开放和法治建设等重点,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代表主题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全年有93名基层市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736人次代表参加了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全年有326名市代表在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上述职。

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代表学习中央和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人大业务和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代表的履职能力;推进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建设,使代表能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提出质量更高的代表建议或审议意见。为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做好服务工作。2016年,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围绕国家发展战略,以重庆加快打造“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重要枢纽为主题,开展了集中视察;以重庆市西部创新中心建设为主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全国人大重庆团代表提出的建议得到中央国家机关的高度重视,推动了重庆自贸区设立和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落址重庆。

五、加强人大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新要求,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和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市委四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支持市委巡视组、市纪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开展工作。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开展了党章和党内法规知识竞赛,举办了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专题讲座。认真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严格会议出勤制度,增强了组成人员在理论学习、联系群众、出席会议、审议发言等方面的责任意识和工作实效。持续加强机关建设,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保障。

(二)注重发挥市人大专委会的重要作用

加强对各专委会工作的领导,完善专委会人员结构,优化专委会和工作机构的运行机制。各专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牵头起草重要法规草案,对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起草的法规草案提前介入,认真审议;精心承办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项调研等活动,跟踪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各专委会的积极工作,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

注重通过新闻宣传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对新闻媒体全程公开;突出地方立法中的关键制度设计和常委会重点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了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公民报、公民导刊、重庆人大网对人大工作的宣传作用得到较好发挥。2016年,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10家全国主流媒体聚焦重庆,深度报道了我市县乡人大工作的创新做法。其中,人大联网实时监督财政预算、专题询问制度建设、乡镇人大季会制、代表履职公示制等受到了媒体的特别关注,展示了我市基层人大工作的新气象。市人大制度研究会组织开展了25项决策咨询研究,召开了理论研讨会,推动地方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

各位代表!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这是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同心协力、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市“一府两院”、区县人大及各方面积极支持与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信任、帮助和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的精细化水平还需提升,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机制有待完善,监督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同代表和群众的联系渠道还需拓展,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加以改进。

今年的工作安排

2017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九大,迎来市第五次党代会和重庆直辖2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重庆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紧紧围绕我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紧扣人民群众关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行使人大的立法、监督、决定和任免等各项职权,更好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作用,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不辜负党的重托和人民群众期待。

一、关于立法工作

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重要精神,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依法立法、为民立法、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强化立法支撑,更好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计划审议法规案7件。继续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保护条例和大足石刻保护条例。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修订献血条例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指导和支持自治县做好民族立法工作,依法审查批准单行条例。

列入立法预备项目12件。推进公共汽车客运、道路运输管理、民用航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天然气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地名管理、气象灾害防御、物业管理、不动产登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全民健身等方面的立法调研,适时启动审议程序。

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年度立法计划,扎实推进立法工作。开好立法工作推进会和协调会,做好法规案在常委会会议上的各次审议工作。更好发挥市人大法制委的统一审议职能、其他专委会的专业优势和代表联系组的重要作用。健全立法论证评估机制,科学设置法规中的权利义务,处理好立权与立责、创新与规范、合法与管用的关系。建立立法协商机制,发挥好人大代表、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开展本届立法规划实施情况调研,启动下一届五年立法规划草案的编制工作。

二、关于监督工作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要准确把握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以支持发展的理念开展监督工作,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善于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

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决算、审计等报告,建立预算审查前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工作制度。听取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继续开展重庆环保世纪行活动。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分别听取审议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开展医保资金管理使用、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华侨权益保护等专题调研。

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开展对上一年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等8个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主任会议听取关于我市宪法宣誓、水资源管理、教育督导、人口与计划生育、道路运输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三、关于代表工作

坚持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继续推进“两联一述”。巩固实施主任接待日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委会工作的参与。深化代表主题活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促进、检查监督、调研献策等活动。坚持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推动代表述职制度化、规范化。

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完善代表议案建议落实情况跟踪机制,对代表建议答复函承诺事项进行跟踪督办,推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做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加强对新形势下换届选举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代表选举依法进行。加强对新任市人大代表、区县和乡镇(街道)人大领导干部的培训,指导区县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做到对新任代表当年培训全覆盖。加强代表思想和作风建设,加强对代表的履职服务和管理,使人大代表严格依法执行职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四、关于人大建设

“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2017年是本届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常委会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不松劲、不懈怠、不畏难,进一步做好人大各项工作。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市委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洁建设。继续加强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精神,加强对区县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研究和总结区县及乡镇人大开好专项工作报告会的做法及经验,指导新设人大专委会做好履职工作,发挥好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作用。

各位代表!

目标催人奋进,奋斗成就梦想。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重庆市委坚强领导下,走对路、扎实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市第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为加快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渝”而努力奋斗!

(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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