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2日09:0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受访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钱建民
○采访 记者 金 哲
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了《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本刊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钱建民。
为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基础
○请简要介绍一下《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全面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是省委、省政府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创新之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小城镇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农村,是推进新型城市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节点。这些年,省委、省政府先后做出加快中心镇的改革发展、开展小城镇的培育试点、创建特色小镇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小城镇实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通过实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小城镇建设管理各方面水平明显提升。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对照建设全面小康标杆省的目标,对照绝不把污泥浊水、违章建筑和脏乱差的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的要求,小城镇在环境卫生、功能配套、特色风貌、管理水平等方面仍存在着不足,特别是与城市建设、美丽县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相比,小城镇的环境脏乱差问题尤为突出,出现了既不如村、更不如城的尴尬局面,成为城乡协调发展的一大短板和“两美”浙江建设的隐痛。
针对这一情况,省委、省政府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的基础上,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围绕改善提高小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从“脏乱差”等老百姓最关注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生产生活设施供给滞后、特色缺失、管理薄弱等问题,为统筹城乡发展夯实更加坚实基础,实现决不把“脏乱差”带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把小城镇建设成幸福家园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对象有哪些?对整治工作有哪些要求?
●在整治对象上,以建制镇、乡为主,同时兼顾独立于城区的街道,根据前期统计,这次整治将涉及1010个镇(乡、街道),包括653个建制镇、268个乡和89个独立于城区的街道。
在整治范围上,突出以乡镇人民政府(包括独立于城区的街道办事处)驻地建成区为主,兼顾驻地行政村(居委会)的行政区域范围。
在整治目标上,计划从现在开始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小城镇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乡村面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社会公认度不断提升,使小城镇成为人们向往的幸福家园。
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四个坚持”: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充分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方便生产生活,不搞形象工程。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防止政府大包大揽。不得强制或变相摊派,增加群众负担。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省级中心镇、一般镇、乡(集镇)不同的自然、社会、经济、人文等条件,指导各乡镇立足实际,做到问题是什么抓什么,功能上缺什么补什么,资源上有什么干什么。
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根据乡镇起点不同,全力保障水电路等基本生活条件,重点做到镇容整洁、管理有序、设施配套、生态宜居,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不断提升环境和功能,促进特色发展。
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既要抓住主要问题,剖析问题根源,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短期见效;更要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源头管控,健全长效机制,“三分建设、七分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力求长期成效。
重拳出击“脏乱差”
○这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有哪些具体任务?
●此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主要是围绕治脏、治乱、治差三大领域,突出“一加强、三整治”,即加强规划设计引领,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城镇秩序、整治乡容镇貌,具体细分为18项具体任务。
加强规划设计的引领,旨在解决小城镇无规划、乱规划、随意建、任意整等突出问题,努力从源头来推动小城镇环境的改善。加强规划设计引领主要包括:编制环境综合整治的规划方案,加强整体风貌的规划管控,强化整治项目的设计引导,完善规划设计的实施制度等4项任务。
“三整治”的第一项是整治环境卫生,旨在解决小城镇垃圾乱扔、污水乱排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干干净净。主要包括加强地面保洁、保持水体清洁、争创卫生乡镇等3项任务。第二项是整治城镇秩序,旨在解决小城镇地面各类无序和空中蜘蛛网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整整齐齐。主要包括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房乱建、线乱拉等5项任务。第三项是整治乡容镇貌,旨在解决“赤膊墙”、“蓝色屋面”、背包式太阳能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漂漂亮亮。主要包括加强沿街立面整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治理低小散块状行业、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园林绿化、提高管理水平等6项任务。
针对当前小城镇建设管理中最关键、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省委省政府又把强化规划设计引领、创建卫生乡镇、治理道乱占、治理车乱开、治理线乱拉和治理低小散块状行业等6项作为重中之重,分别由省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经信委牵头,部署实施六大专项行动,以集中力量、优先突破,为全面推进打开局面。
齐抓共管 合力推进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各级各部门有什么工作要求?
●在推进机制方面,《实施方案》明确: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此项工作,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作为推进落实“十三五”规划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建立党委政府主抓、规划建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市、区)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实际统筹编制本地区整治行动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出台举措,全面全力推进;各乡镇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实施主体,要健全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要加强规划建设,落实保障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在要素保障方面,《实施方案》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和土地作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资金保障,《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区)政府要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资金纳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将上级转移支付的资金更多向小城镇倾斜,提高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益返还比例;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对小城镇整治建设项目的投入;积极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加快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省财政采取新增债券和专项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考核验收达到标准的县(市、区)给予一定支持,各市财政也要视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加强用地保障,《实施方案》提出,各地要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各种废弃地、闲置地、荒坡地,积极推进坡地村镇建设,特别是各县(市、区)政府要优先保障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必需的用地指标;省里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涉及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给予专项全额保障,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用于小城镇建设;符合条件的“三改一拆”拆后土地纳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实施方案》还从督查考核、服务指导、宣传发动等方面作出了安排。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成效作为考核市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由省对市、市对县(市、区)、县(市、区)对乡镇分级实施,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定期通报考核排名。编制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切实加强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服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建立市县领导对口联系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建立技术帮扶机制,组织专家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送技术下乡活动;加强对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基层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积极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宣传,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全面提升文明素质;及时总结经验,互看互学互比,加强交流学习,不断巩固提升综合整治成效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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